“哦,我没有说将军喜欢男的,我是说将军女男通吃。”
“你、你胡说!”
“将军完全可以自己回想一下。”
武澈白回答不了,因为他的确从没拒绝过伶月的示好和吃醋。
是啊,伶月有一份吃的,都要捂在胸口里防止冷掉,然后全部拿给他。
伶月一直以来并未表达,可在第一次知道他喜欢蓝沐秋时,却直接甩了他两个耳光,哭了一场。
如果伶月的示好是出于习惯或是兄弟情谊,那么又何必得罪他?
“从今往后不会了,承蒙云哥哥的提醒,我将和他说清楚。”武澈白站起身来,虽在道谢,可脸色却阴沉得可怕。
蓝沐秋发誓,这是她第一次看见武澈白的脸色这样阴沉,如一朵朵乌云在预兆着暴风雨般,浑身散发出了一种郁闷的气息。
待他走后,她不免戳着云念初的脑门,叉腰无奈道:“你说你惹他干嘛啊?”
云念初轻轻一笑,轻声道:“觉得他可怜罢了,往后的漫漫长路,大概只有伶月陪他了。”
她不能理解其中含义,可总感觉他似乎在暗示着什么,于是挠了挠头,也没有说话。
其实,她还想问喜欢过他的那个男子,但是怕再刺激到他,也就没有再提。
反倒是上路之后,云念初坐在马上时,搂住她,说明了原因:“那个男子大我十岁,我只把他当成我爹爹看待,我后来发觉到他夜里想偷偷亲我,我才猛然明白,就和他断了联系。很多年前,他已经老死在小倌馆中了。”
蓝沐秋并未怪他,反而攥紧了他的手。
对比于她俩,伶月而武澈白则别扭的多了。两人不再同吃同住,不小心遇见时,两人就尴尬地微微欠身,然后擦肩而过。
很多时候,能感受到武澈白的特意示好,但伶月压根没理他。
经过了漫长的舟车劳顿,几人终于到了京城。
不同于蓝沐秋所处的小村落,这里却是极度的奢靡豪华。
京城地处繁华大道,彻夜灯火通明,歌舞升平,街巷整洁亮堂,商贩络绎不绝,人均穿华服云锦,个个都似有龙凤之姿。
香烟馥郁,茶楼酒肆,里面的物什都极致精美,清香逼人。
此刻,行走于车水马龙的地方,蓝沐秋长喟一声,总算理解了古人所言的“五步一楼,十步一阁”,是个什么概念了。
云念初笑着问她,道:“妻主是被这纸醉金迷的景象迷了双眼?”
蓝沐秋看着人人头上戴的宝凤金钗,低头笑了一下,道:“我只是叹乡村之人食不果腹,京城之人却穿金戴玉,实在……”
她的没有接着说下去,是因为念在武澈白为京中之人。
似是明白她的心,武澈白体贴地道:“秋姐姐不必为难,我也是这样想的。秋姐姐曾对我说过,这个时代以劳动种田为主要生产方式,一些人过度的奢靡享乐,其实是通过压榨底层人民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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