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使县太爷更加愤怒,一脚踩在了她的手上。
撕心裂肺的痛苦传来,她抿着唇一言不发。
见屈打成招对她行不通,县太爷立刻叫了几个人出去打听她的身世背景。
过了一会儿,县太爷装模作样地喊着:“好哇,前几年的时候,正赶上武家的女儿战死沙场,儿子也逃婚去了,不知所踪,国家有难,但你却和一个来路不明的男子勾勾搭搭,一起在破庙住了好几晚?如此正大光明的白日宣淫,按照我国法律,可是要挨二十鞭的!”
“……哦。”
县太爷:“……”哦你大爷!
看到她如此淡定,他倒是不淡定了,几乎要咆哮出来,但随机一个家丁谄媚地小声在他耳边嘟囔了几句,他又露出了奸诈的嘴脸来,道:
“你怎样倒是不要紧。可你的夫郎呢?据我所知,你的夫郎十五岁将自己卖为小倌,就接了客,甚至在白天也不停歇。可是按照我国法律,未到十六岁就和人做了这事,除非自愿,可是要以□□无耻的罪名扒光了衣服,然后游街示众的。”
这是什么狗屁法律!少男被迫出卖自己而赚钱,这竟然不是整个社会的责任,还要羞辱被害人?
她怒了,可是她却想到,他倒是的确年少时就接了客,她似乎也听他含糊地说起过,这是犯了法条的,只不过大家都这样,也就没人会真的举报。
听到了这些,她沉默了。
不说他真的有罪,纵使没有——其实每个人无论好坏,只要搞文字狱那一套,那么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能揪出来点错儿处的。
特别是云念初,他的脾性一定从前得罪了不少人,而且在那小倌馆之地,光是县太爷动动嘴皮子,想要派人刻意污蔑他,传播他的谣言,都能让他没脸活下去。
那县太爷见她不反驳了,似是快被说服,于是说道:“得啦,我给你六两,凑个整数,吉利呢。”
县太爷从屋子里小箱子取出了六两银子,强硬地放进云念初肿胀而疼痛的手里,语气近乎威胁地道:“记住,从此之后,这个发明与你无关了。”
“嗯。”她的脸色极度难看,但秉持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原则,她还是答应了。
站起来,她眼冒金星,喉咙间满是血腥味,摇摇晃晃地走出了这个大门,听到了身后众家丁的奚落笑声,她只觉恶心的想吐。
霎时,她只觉得头晕目眩,这让她想起了前世受过的种种嘲笑。
纵使那已经是很小的时候了,长大了以后遇见的都是比较善良的人,可她还是忘怀不了。
妈的!她想起了那句人尽皆知的名言:他时若遂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如果她能回来,她定要将这人千刀万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