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月侧了侧头,迷茫问道:“什么?”
“胡人以鞍马为家[1],擅长牧马,养出来的马儿极好,我们中原养出来的战马和草原相比,的确是有着不少的差距。”所以,吃人的胡人要立刻处理掉,但是不吃人的……可以留缓一下。
日后若无意外,他们应当是会和这部分胡人做上些交易——这些可都是廉价劳动力啊,不多留几年薅羊毛怎么对得起自己呢?
既然都已是在边境这处处劣势之所了,自然是要想方设法强行找点优势出来。只要武力方面水准跟得上,劣势,未成不能成为优势。
虽然说如今白起还未有留下之意,但还有近一年的时间。
仅瞬息间情况便可万变,所以未来之事,何必过早的盖棺定论?
……反正,他选择信眼前的这个小丫头。
“啊,我大概懂了!”听贾诩这么说,嬴月倏地右手握拳,敲击了下左手心,道:“文和的意思是,我们要一边发展自己的力量,一边杀食人胡虏,同时留着那些不吃人的胡人,等到哪天我们需要的时候,就去像今日胡人对我们做的事情一样,抢了他们的战马,充实己方的后备资源!”
商户之女出身的小姑娘完全不觉得自己这话有什么问题的如是说着。
随后少女一双潋滟的眸子变得亮晶晶,对贾诩夸赞道:“不愧是文和!我就知道文和一定很聪明!”
我不是,我没有,主公你别瞎说。
听着山贼头子之路还没正式开始就已经结束的小丫头不知道打哪学来的强盗逻辑,完全不觉得这其中有自己问题的贾·喜好暗搓搓阴人·诩在心中迅速否认三连。
随后立刻开始暗自对赵括和霍去病这俩真实年龄都不大,且有多多少少都有点少爷脾气的小年轻开始点兵点将,准备挑选一个幸运鹅出来背锅。
但很快的贾诩就发现,小丫头给自己的“惊喜”还没完。
因为在又走了几步之后,他忽然间看到嬴月停下了脚步,而小姑娘一张好看的脸上则是带着些许思索之色。
少顷,美貌少女对面前的青衫文士问道:“我忽然想起来,修葺防御工事的缺少人力的话……”
嬴月抬起眼睛,望着贾诩,将刚刚心中一闪而过的那个主意询问出声,“文和,我们可不可以抓胡人来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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