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馆踢不过,就在这儿哭?
还做出一副受害者的样子??
太不要脸了!
门外传来警笛声。
刚才还仿佛烂醉如泥,浑身没骨头,要张延卿架着才能站直的闹事男人,一听到这声音,立刻有骨头了,直直地冲着门口跑过去。
奚曦以为,闹事者是要“畏罪潜逃”呢。
结果——
受害者看着走进门的民警,一把扑上去,开始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哭诉自己的悲惨经历。
“警察叔叔,我心里好苦啊……”
“为什么我这么惨,我辛辛苦苦那么多年,好不容易学成归来,在帘城开了一家汽锅鸡店,就这间名字叫‘做宋嫂鱼羹超好吃的店’的铺子,上新汽锅鸡之后,我那铺子就一点生意都没有了。我这么多年的努力,就这么毁于一旦了!”
“……你说这是凭什么啊?这还有天理有王法吗?”
闹事者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
不仅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受害者形象,而且还多处编排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奚曦头上,说的跟真的似的。
好在警察同志拥有多年经验,面对这种醉酒者的说辞,更倾向于先听正常人说话,把醉酒者拉去警局,等他酒醒以后,再好好问他一边到底怎么回事。
——再者说了,这事儿本来就是人家鱼羹餐馆报的警,说你闹事,你本身也确实是在人家餐馆里,还喝得烂醉如泥。
等把当事人都拉去警局,事情就明显起来了。
奚曦等人明显都是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模样,那个闹事者,反而越来越慌了。
等在警局了,闹事者彻底害怕了,承认这事儿都是他一个人跑来闹的,跟奚曦等人没关系。
警察同志特别无语,对这个借着酒劲发酒疯的同志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让他写了检讨书,又给奚曦等人道了歉,这事才算结束。
本来,因为这个插曲,奚曦心情变得非常糟糕。
谁知道,后来,这件事的走向竟然神奇了起来——
有当天在餐馆吃饭,被骚扰到烦躁不堪的游客,录下了这位丑态百出的闹事者骚扰他们的视频,并将这件事的大致过程发布到了本地论坛上。
刚发布时,绝大多数市民都对这件事持抨击态度,认为这种闹事的行为不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其他市民的不负责,这种人,批评教育都是轻的,应该抓起来拘留几天!
论坛网友们纷纷表示同意。
但很快,与众不同的,自诩“众人皆醉我独醒”的一批人出现了。
论坛用户A:虽然他来闹事确实是不应该,但是,如果事情真的像他说的那样,他确实很可怜。难道我们不应该以更包容的心态看待这件事吗?而且这件事老板做的也不太体面吧,要是我,我就会把自己的知识教给他,互利共赢。
论坛用户B:???活体圣母吗?
论坛用户C:不许你侮辱我的偶像!这叫脑残圣母,不叫圣母!圣母是伟大的,看到有人受苦,愿意牺牲自己成全别人。脑残圣母是,看到有人受苦,就叫别人自我牺牲,成全那个受苦的人。请各位谨记,这两个词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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