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两个字,闺蜜冷静下来,挺直脊背,不自然地把筷子收回去:“减肥……是终生事业。”
林红瑰大受震撼:“闻到这么香的味道,你竟然还能坚持你这个终身事业?”
闺蜜郑重其事地点头。
林红瑰低声嘟哝:“哼,等你尝一口,你就知道,在美食面前,减肥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快吃,趁热,反正吃一两块不影响你减肥。喏,你看,这都是专门撇去鸡油的,汤面上几乎没有浮油。”
如此香浓的气味,再配上好朋友的解说词,闺蜜的唾液腺疯狂工作。
她也顾不得矜持了,忙舀起一块肉一勺汤,捧着小碗开吃。
鸡肉嫩得不行,毫无腥味,肉块大小均匀、肥瘦相间,三两口吃完,骨头可以完完整整地从肉上脱离下来——既不用担心肉留在骨头上一部分,强迫症一本满足;也不用担心骨头有碎渣,混合在肉里扎人。
汤汁鲜美香浓,带着菌菇、笋类辅料独有的回甘。
旁边,林红瑰吃得比闺蜜还美。
——毕竟是老吃货了,林红瑰比闺蜜会吃很多。
她边吃边点评:“这道菜,真是我有生以来吃过最好的汤料菜。一般来说,这种汤料菜,要么汤好喝肉难吃,要么肉好吃汤难喝,但这道,汤好喝,融合了浓郁的鸡肉鲜美,肉也好吃,完全没有因为它的鲜美都跑到汤里变得发柴,就好像它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鲜美似的。”
“调味也恰到好处。肉的咸味是刚好能入口的程度,一般来说,这样的话,汤会偏咸,不适合作为汤喝,可这道,汤的咸度也恰到好处。”
真好!
再来一碗!
盛汤时,林红瑰的勺子刚好跟闺蜜碰在了一起。
闺蜜如梦方醒般后撤了勺子。
她似乎已经……
吃了三碗肉了。
按照她平时的“终生减肥事业”,即使是午餐,吃一碗肉也已经是最多最多的了。
今天她竟然吃了三碗,三碗啊!
最蛋疼的是,她还想吃。
闺蜜纠结地挠了好几下桌子。
“怎么了?”
闺蜜望天:“可能是想我家猫了,所以忍不住模拟一下它挠猫抓板时的动作。”
“哦,原来如此。”
林红瑰大咧咧地盛走了一大勺肉,后来觉得不够,又盛了半勺配菜半勺肉。
盛完,她抬起头:“你不吃了吗?”
闺蜜含恨别过头:“不吃了。”
林红瑰笑起来,又给自己盛了一勺肉。
“那我可不跟你客气了,最近我工作忙,要多吃点儿,犒劳自己。”
闺蜜看着锅内肉眼可见减少的肉,只感觉心在滴血。
林红瑰疯狂扒肉,暴风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