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我记起了在坎郡的时光。小心翼翼攒着吃不完的面包,周末和同学跑到河边去喂天鹅。虽然有温不完的课、念不完的书,也依旧快活。
如今学成归来,女同学一个个嫁做人妇,我也只能在应酬场上敷衍男人,替父亲的事业铺路。
好像花的那些功夫与辛苦,全都白费了。
只剩下一具鲜活的肉架子,而旁人爱的,也只是这么一具肉架子。
虚荣冲昏了我的头脑,我从未细想过命运的每件馈赠,早就被暗中注好了价格。[1]
被关在偏屋的这些天,独自躺在黑暗里时,一个念头越来越明晰。
这样的日子,我也是厌倦了的。
我想了一夜——我暂时应该不会回家去了。慌慌张张嫁人也好,虚张声势应酬也罢,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长了一双手,也识字,靠自己的能力吃饭还是过得去的,无非是苦一些。
但再苦,也比困在囹圄里强。
广闻,我知道你的能力。如果你想,你是一定可以找到我的。纵是逃到天涯海角去,你也有办法把我捉回来。
但你昨天亲口说过,我们是如此相似。
所以你与旁的那些男人不同,你是真的懂我的。
如果你爱我,像你说的那样真的爱我——请不要来找我。
这是我求你的最后一件事。
也许日后有缘,我们会再相逢于同一条街巷,彼此寒暄问好,也许又会有新的故事发生。
但在那之前——
For man is man and master of his fate. [2]
绍芸亲笔。”
男人放下手里的信,沉默不语。
在静谧的思考中,周遭车流与手下的喧嚣呼喊,都再与他无关。
*
几条街外,丁绍芸上了等候多时的轿车。
医生方才落跑时急出了一头汗,此时终于有机会坐下来,急忙摘下圆眼镜,擦了擦雾气腾腾的镜片。
他边喘边说:“丁小姐,一会儿咱们出了城,您先在赵公子安排的偏宅住些时日,避一避风头。”
“青函他人呢?”丁绍芸在病号服外面套了件披肩,靠在座椅后背上,嗓音有些嘶哑。
“赵公子过两日就来……”
“不必了。”丁绍芸略作思寻,打断了他的话,“送我去火车站罢。”
“火车站?”
“是。”女人淡声道。
“可是赵公子那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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