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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熏着玫瑰香,靠的如此之近,幽幽的味道打着圈钻进丁绍芸的鼻腔。

丁绍芸把眼睛紧闭上,声调提了起来:“我刚订婚,不比从前,请二爷放尊重些!”

“不比从前”四个字用的极妙。仿佛如此一来,便成了个白得通透的瓷人,与乌七八糟的旧事断得一干二净。

丁绍芸几乎能想象对方热切的吻会随时袭上来,用湿软而刺痒的舌一点点舔掉他亲手涂上去的、已经干涸成块的奶油。

她会哭喊和推拒,直到无法抵挡的欲念蒸腾,最终化在男人掌中,就像两年前那样。

然而半晌过去,什么都没有发生。

她颤巍巍的睁开眼,却见宋二爷正拿点墨似的眼珠仁儿盯着她。

丁绍芸吓得不断往后撤,死死抵住椅背。椅子上没有软垫,硌得挨上的一切肌肤都生疼。

她竟一时拿不准对方是什么意思。

但只要不是“那个意思”,就好说。

于是女人硬着头皮道:“不知能不能借下电话,让我知会家里人一声?这么晚了,孤男寡女,不便多叨扰。”

这话倒是提醒了宋二爷。

他扬起身,淡声说:“这个不忙,先上菜。”

开饭的边桌立刻被支了起来,仆人端着碟子鱼贯而入,摆好后又连头都不抬,躬身退下。整个过程鸦雀无声,行的是食不言的规矩。

丁绍芸一打眼,桌上端的是满人爱吃的八大碗,实打实的硬菜。

许是早就准备好的,时时放在蒸锅里,不然不会端上来时还冒着热乎气。

“不是要和家里联系么?吃饱了再说。”宋二爷道。

丁绍芸确实饿了,但是有这么个老鹫似的人物在跟前盯着她,她是吃不下的。

对方倒也不催,看样子是几时吃完,几时才让她打电话。

丁绍芸犹豫了半晌,终于横下一条心,抄起箸子来。

吃就吃,还怕他不成。

那箸子分量不轻,滑不溜丢,用的估摸是足银。

她挑了雪菜小豆腐,试了两三次,愣是没夹进嘴里去——每次晃到唇边,就因为筷子不称手,呲溜一下滑落到盘子里。

男人就这么看着,用目光一寸寸丈量她微张的嘴,像是在欣赏一幅名家笔下的美人图。

半晌他瞧够了热闹,一颔首,从暗处登时走出个小厮,毕恭毕敬的放了调羹在丁绍芸面前。

凭借着这把屁大点的小勺子,女人总算食不知味的把一沓豆腐和一碗粥潦草吞进肚去。

“我吃饱了。”她落了汤匙,低声说。

宋二爷没有错开眼,应是在确认丁小姐撒没撒谎。

“真吃饱了。”

“好。”宋广闻起身,“跟我来。”

丁绍芸一怔——这狗男人竟如此守信,当真要带她去电话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