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很快,1979年也来了。
这是一个激动人心的年份,因为华国的某位领导人提出了伟大的开放政策。
而在这一年,就连那不可一世的漂亮国都与华国建交了。
京市上下都浮动着动荡而又新鲜的因子,人们都敏锐的感觉到,机会也许就要来了。
但对于变革,每个人都是保留着一丝害怕的。
淳朴的华国人只能祈求国家变得越来越好,这样他们这些黎明百姓也能免受颠沛流离之苦。
然而现在有一件事一直在刘爱文心里徘徊。
想要免受颠沛流离之苦,就得牢牢抓住国防。
而这一年,华国正在打仗。
刘爱文坐在国营饭店里等他姐姐,旁边坐着的还有他田松哥。
饭店里吃饭的人不多,两个人一个穿着便军装,一个穿着白衬衫配毛衣和配黑西裤。
刘爱文问田松:“田松哥,你这衣服是你自己做的?”
田松那件白衬衫根本就是市面上正儿八经的衬衫,用的是棉布的料子但那料子却过于轻薄柔软,看上去有些透。
好在他外面套了件毛衣。
然而那毛衣也不是市面上那种笨重毛衣,还是像云朵一样轻薄,表面上还浮着一层细绒毛,在饭店的灯光下显得那样温暖。
这都不算什么,最主要的是,田松仔细一看,好家伙!
原来那衬衫不只是因为透才显得奇怪,而是因为衬衫领子根本不是普通的领子,而是带了花边的!
整个就一花里胡哨!
刘爱文觉得,这年头的女人都没这么花哨!
一个是钢铁直男,一个是略带女气的艺术家,气氛顿时尴尬起来。
但刘爱文在玉淑婶和自家姐姐的教导下,早已经褪去了鲁莽,知道礼貌两个字怎么写了。
他虽然心里不舒服,却也没说什么,反而安慰自己田松这样穿也挺好看的。
难道不是吗?
现在田松哥皮肤白净、五官精致,还留长发烫了头!
最主要的是气质特别坦然,让他忽然想起那个肖云岭来了。
肖云岭也是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的。
然而肖云岭跟田松不同,肖云岭举手投足都是男子汉气概,一点女气都没有。
最主要的是,肖云岭这个人怪怪的,很疯。
刘爱文犹记得那次河边找蘑菇之行,被人家打得浑身是血的肖云岭,有一瞬间居然看着自己身上的血在笑,倒好像很享受似的。
总之,在刘爱文的眼里,他田松哥显然已经顺应了天命,彻底坦然接受了自己的女气了。
两人相顾无言,吃着小菜,默默等待金玲的到来。
就在这时,忽听得饭店内涌起一股喧哗。
“喂喂,你看那女的!”
“我的妈呀,这是哪里来的女同志!这是天仙下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