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玲拧起了眉头。
她前世混娱乐圈的。表面上是个来者不拒的渣女,其实在感情方面非常的慎重,最讨厌像刘平这种一发达就把糟糠之妻踹掉的色.鬼。
更绝的是,前世刘平踹开发妻,取了刘慕梅后还在外面包.养了很多女孩,大多是女大学生。
这人肚子里没有几点墨水,却非常喜欢附庸风雅,所以喜欢用钱勾引那些过得穷苦的大学生,而且男女不忌。
这会儿刘平已经看到她们,并朝她们跑了过来。
阳光下这个人白白净净,看上去可真像个梦中情人!
不知道他本性的人,可能就对他一见钟情了。
然而果然万物都是有迹可循的。
刘平一过来就盯着精灵的胸前看,还想伸手摸她的脑袋。
被金玲躲了过去之后就对金玲说:“真高兴见到你们,金玲,我给你咏一首诗吧!”
说完便倾身过来凑到金玲的耳边。
“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 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我本想将你比作夏天,但你比夏天更美丽温婉。
金玲觉得,如果莎翁知道自己这首诗被一个渣男多次用来俘虏并玷污那么多纯真女孩,恐怕会被气得从棺材板里跳出来。
她没有理刘平,继续和弟弟往前走。
然而刘平却十分社交牛逼症地跟了过来。
国营饭店就在街对面,是栋红砖做的小楼,门面的顶儿尖尖的有点像教堂,却又比教堂古朴。
走过去一看,顶端一颗红星,下面是暗红牌匾,写了“国营饭店”四个大字。
下面是玻璃门,左边用大红漆写了“自力更生”,右边是“艰苦奋斗”。
这栋小楼如果放在后世并不算什么,但现在却显得那样干净又气派,一看就很贵,让金玲有了一种“老娘终于找到地方败家了”的感觉。
金玲带着弟弟推门进去。
里面桌椅整齐,已经有两三桌人在吃饭了。
姐俩并一个不要脸的拖油瓶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刘爱文似乎是被这里的气场给镇住了,来的时候还猴子一样活蹦乱跳的,现在坐在凳子上缩着肩膀低着头,不敢到处看。
金玲见他这样,倒是有些不是滋味了。
身为她的弟弟,怎么可以自卑?
这时刘平倒是也发现了刘爱文的局促,很是夸张地大声安慰刘爱文:“没事,哥请你们吃!”
这时一个服务员,拿笔头指着刘平说:“今天有红烧肉,一份八毛钱并一两肉票,炒鸡丝,一份六毛五……”
刘平身子坐得直直的:“我要这里最贵的!”
服务员李莲香朝他一笑:“可以,最贵的,海参,一份三元两毛钱!我这就给你们上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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