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偏爱就是好!
陆云檀扬起了唇角,将这本书从书架上抽了出来,然后惊讶地发现,书的侧面竟然露出了许许多多五颜六色的细长标签。
这臭书生还仔仔细细地做了标注么?
一翻开封页,陆云檀就看到了一张贴在扉页上的蓝色便利贴,上书:终于发现了?
显然,这书生就在等着她自投罗网呢。
哼!
狡诈!
陆云檀又气又笑,继续往后翻,翻到正文,在第三页中间的位置看到了一段手写的小字标注: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女侠。
而这段标注相对应的文章内容是:书生上京赶考,因为时间紧迫,不得不走夜路,连着赶了几天夜路后,在一片茂盛的树林里碰到了身穿红衣、脚踩黑靴、背负细长苗刀的女侠,然后,就被色//欲熏心的女侠盯上了。
陆云檀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什么叫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女侠?人家又不是红衣女鬼!人还是潇洒女侠!
哼!
生气!
记仇了!
檀女侠一边暗搓搓地在心里的小本本中记仇,一边按照书页侧面贴着的标签的顺序继续往后翻,翻到了第十五页,正文内容是书生被女侠绑架了,女侠相当猖狂,担心这个貌美如花的书生会考上状元然后被许配给公主当驸马,所以霸道又缺德地挟持了书生,不许他上京赶考,逼着他和自己一起浪迹江湖,还给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天子昏庸,朝堂腐败,这破烂仕途,不入也罢!
旁边用蝇头小楷备注:就这么担心书生去当驸马?
看到此备注后,陆云檀不服气地撅起了小嘴巴,心想:书生是女侠的人,必然不能去当驸马!
继续往后翻,翻到了第五十五页:女侠和书生卷入了一场死亡疑案中,死者的颈部和身上皆有刀痕,伤口与女侠的苗刀完全吻合,更巧合的是,死者在死前还与女侠发生过肢体冲突,因为死者是个为富不仁的商人,做尽了伤天害理的坏事,在某次强占民女的过程中被女侠撞见了,女侠替天行道把他揍了一顿,于是乎,女侠成为了重点嫌疑人,还被当地的县太爷贴了通缉令,无奈之下,女侠只好携书生逃跑,然而屋漏偏遭连夜雨,俩人赶夜路的时候遇到了一场大暴雨,只好躲进破庙中,再然后,就发生了女侠强占书生并在第二天清晨对他弃置不顾的事情。
旁边备注: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陆云檀:“……”
很好,这酸溜溜的备注,真的很书生!
紧接着,她发现这段备注下面还有一段小字备注:始乱终弃不可取,望檀女侠三思而行,不然后果自负。
嘿?
什么意思?
威胁我是么?
本女侠的威严不容你挑衅,就算是真的对你始乱终弃了又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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