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一点也不期待高考,一点都不盼望着这场考试的来临,她宁可重复一百遍起早贪黑的高三生活,也不想结束高中,因为,这场考试一旦结束,就意味着别离。
他曾说过,自己很有可能再也不回来了,所以,她和梁云笺之间,或许会是永别。
她讨厌永别,讨厌今生再也不见,一辈子那么长呢,再也见不到的话,该是多么的可怕呀?像是有一块橡皮,把彼此从对方的世界尽数抹去了,从此物是人非、形同陌路,多年以后,就连回忆都会变成浮光掠影,更有可能连对方的面容都记不住了。
她不想和梁云笺之间变成这样。
她还想在往后余生中再见到他,想永远地记住他的模样,也想被他一生铭记。
*
睡前保持的好心情,就这样被一场梦境轻而易举地打破了。
窗外的天色才刚蒙蒙亮,陆云檀就这么失魂落魄地躺在床上,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发呆,直至七点半的闹钟响起,才机械般的起了床。
这天早上,她妈精心地给她准备了早餐:八宝状元粥,一根油条,两个煎蛋,祝她考个一百分。
然后陆云檀犯了难:语文满分一百五,这一根油条两个鸡蛋她是吃还是不吃啊?
左思右想之后,她决定了:吃——寓意都是虚的,吃饱肚子才是真的!
吃完早饭后,她就骑着她的电动摩托车出门了。她也没让她爸她妈和她哥送她去考场,因为离得太近了,再拉个人一起去实在是没必要,而且还给交通添负担。
清晨阳光明媚,她迎着灿烂朝阳,用了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就骑到了九中。
九中大门前人海茫茫,全是来送孩子考试的家长,把车停到路边后,陆云檀背着书包挤过人群,朝着考场入口走了过去。
校门前摆了张长桌子,桌面上摆着矿泉水、小扇子、签字笔等免费发送的小物件;桌子前方挂着一张红布,上面印着几个白色的大字:志愿者服务点。
梁云笺站在桌后,穿着休闲牛仔裤和白色运动短袖,短袖外面还穿着一件象征着志愿者身份的红马甲。
这种朴实而无华的红马甲,很容易打压个人气质,普通人还真的驾驭不了,稍不留神就变成了浓郁乡村风,但是梁云笺却将其穿出了一种剪裁得当、俊逸清隽的感觉。
还是那句话,人家是衣服衬人,他是人衬衣服,无论是气质还是骨相皆卓然出众,陆云檀一挤出人群就看到了他。
此时,梁云笺正在接受电视台主持人的采访,犹豫了一下,陆云檀决定放弃去找他,转身进入了考场——
她不想在许多年后,被他在偶尔间回想起来时,是以一种不学无术的堕落形象浮现在他的脑海中,所以,她必须保持一副最好的心态上考场才行。她必须要凯旋而归,必须要全力以赴,这样才能一种最好的姿态去送别他,才能给他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但是现在,只要一看到他,她就会想到昨晚做得那个梦,情绪就会受到影响,所以她选了不去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