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薇薇闻香而去,在蹭过两顿饭后,开始过上恨不得因为一日三餐而跟谢与杭同居的日子。
同居当然是不可能的。
但串门却是实实在在的频繁了起来。
很多个没课的下午,杜薇薇完成小组作业后,她都会跑到谢与杭租的那间小公寓里去。
谢与杭有时会在公寓里,有时不在,但不管多晚,他每天都必定会回去做饭。
蹭饭的次数多了,杜薇薇偶尔也会和谢与杭一起去华人超市。
他们在华人超市里买米面,买大袋的螺蛳粉、整瓶的老干妈,买各色酱料,还有那么一些时候,杜薇薇会主动出钱买一堆稀奇古怪的小礼物或是食材送给谢与杭——
用作她蹭饭的饭资。
杜薇薇一直觉得谢与杭是她在异国他乡中最好的朋友。
仅次于在国内的陆知序。
直到这位“最好的朋友”在大学第二个圣诞节的那天晚上跟她表白了。
杜薇薇:“……”
她觉得自己受到了惊吓。
诚然,谢与杭是个长得还不错的小白脸,单论相貌的话,她其实也不能从他身上挑出什么毛病来。
且谢同学作为她“最好的朋友”,和她相处了这么久也没跟她吵过一次架,足可以证明此人在性格上也是很和她合得来的。
而且他还特别会做饭。
不管从哪个方面看,杜薇薇好像都没有拒绝谢与杭的理由。
但所有的理由加在一起,都没让杜薇薇生出一点答应谢与杭表白的心来。
无他,实在是因为她和谢与杭这位和事佬同学太熟悉了。
她从高一一开学就做了七班的班长,谢与杭是班里的副班长,身为她的副手,看似清闲,却实际干的都是秘书的活儿。
杜薇薇被老师找,谢与杭负责传话。
杜薇薇安排班级活动,谢与杭负责写策划。
杜薇薇组织值日,谢与杭在一边给她递水桶。
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时间长了,杜薇薇也就很习惯身边有这么一个人一直给她打下手了。
她甚至想过,如果一定要选一个朋友和她一起工作,那她必然会舍陆知序而选谢与杭。
杜薇薇无疑是重视谢与杭的。
即使没有那些所谓的蹭饭。
但重视不等于喜欢。
扪心自问,杜薇薇觉得,她确实从来没有对谢与杭产生过一点非分之想。
谢与杭压根就不是她喜欢的那一款!
而且依照她和谢与杭的日常相处模式,杜薇薇理所当然地觉得谢与杭根本也不会喜欢她这一款。
一直到谢与杭从圣诞树后面拿出了十一朵大红玫瑰捧到她面前时,她都还觉得这是个恶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