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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彬彬认真的练字,小小年纪已经能看的出毅力,只是手腕的力量还太稚嫩了。

她则是在一旁教二妮认字,小家伙别看从没读过书,记忆力却是很不错的,基本孙蓁蓁教的她都记得,剩下的就是练字,握着二妮的小手,一笔一划的带着,让孙彬彬很是羡慕,大姐可从没对他这么耐心过。

加上七岁以后,男娃和女娃也不好接触太多,更是不可能。

大概练了有半个时辰,孙蓁蓁就带着二妮回去,回头还不忘记嘱咐一句,“赶紧休息吧,仔细伤了眼睛。”

这是句实话,古代这照明没有现代好,近视的几率也高,特别是这些读书人,眼神不好的多了去了,配眼镜可是很费银子的。

那水晶打磨出来的眼镜,那是普通百姓买的起的吗?

不要以为古代就没有眼镜,只是成本太贵,不是谁都能用的起,孙蓁蓁就记得孙父有一副,除了造型丑点没什么毛病,肯定不会像现代那样好看,也不是很方便佩戴。

她可不希望孙彬彬小小年纪就近视了,他们家现在穷的响叮当,买不起水晶眼镜。

送二妮到房门口,让她洗干净了睡觉,孙蓁蓁才回了自己的房间,如今她的床几乎就是个摆设,小腿一盘,压根用不上被子,挺好,叠被子这过程也省了。

让她惊喜的发现,还是她那个陪嫁玉佩,在经过前一天的吸收后,孙蓁蓁就将那玉佩丢到了灵泉里,到了晚上取出来,意外的发现,这玉佩里的灵气居然开始充沛起来,竟然还可以充灵气进去?

这不就是现代的充电宝?

对目前贫穷的孙蓁蓁来说,这简直无疑就是个天大的好消息,毕竟要买这样的玉佩,卖掉十个她,暂时也是拿不出来的。

只要让她可以打开更多的随身空间,里头丢在那的东西就能取出来,那都是她千年来的积蓄。

痛心,现在只能打开个小小的泉眼,距离打开她的继续还很遥远,更不要说里面养着的灵兽灵禽,眼馋!

就后山打到的兔子,吃起来干巴巴的不说,还没滋没味的,这个时代许多的调味料都还没有,食物中又不带灵气。

也就他们家那三个没吃过啥好东西,才会这么的捧场,吃的别提多开心了。

不过她准备家里的菜地浇水也放了点灵泉水,以后吃蔬菜能带点灵气,不吃的菜叶拿来喂小兔崽,正好改善兔子的体质,充满灵气的肉质鲜美多汁。

在山里溜达了一圈,哪怕只借着月色,她就跟逛自家花园一般溜达,这个时候有不少的小动物出来,正好一抓一个准。

顺便再摘些野果,幸运的还发现了一棵人参,就是小了点,不过她不嫌弃就是了。

背着满满的一箩筐回家,天色都还没亮,一路上没遇上一只不长眼的猛兽,对此孙蓁蓁还是挺遗憾的,毕竟猛兽的毛皮它值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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