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颜似乎觉得这样很有趣。
人就是喜欢自己没有的,做没做过的,这是天姓。即使那个东西并没有那样好,有时候也要试一试才能满意。
“你去年是怎么过的?”
“派对?”康颜没必要说这派对包了一艘游艇,也没必要说这艘游艇上的大厨,“我当时在新加坡,有人来跟我谈离岸金融业务。那边晚上不太冷,在海上航行也可以只穿礼服。”
看起来是个老凡尔赛了。
“人多不多?”
“几十个吧。”
“你一般过生曰喜欢做什么?”
康颜想了想,回答:“你觉得呢?”
“你开车吗?”好多人都喜欢玩车,不过挽挽又想起玉石市场那事情,“难道你玩石头?”
“倒是说对了,他们给我送石头,不过也不都是,我平时也看一些其他矿物和材料。象牙,玳瑁,珊瑚,你喜欢琥珀吗?”康颜说起这些倒是来兴致,“还是说更喜欢钻石呢?”
林挽挽说:“我喜欢好看的。”
“也对,没有观赏价值这些值个皮钱。”康颜讲,“工艺好也值钱,我除了喜欢,还打算留着保值。”
“我以为你在搞艺术?”
可惜康公子不是讲艺术的,他很实在:“我这叫花钱的艺术。”
“那你今天想怎么过?”挽挽仔细问他。
康公子说了很多想法,规划了包括音乐餐厅,空中酒吧和海边噜串的想法。他觉得还可以再加一点点细节,比如一点仪式感,而且钱也不能花太少,那样对他来说没有排面。
或者林挽挽也可以让他感受一下质朴无华的感觉,但得有新意。
……
然后林挽挽提着一包鸡爪和一双四十五码拖鞋,扔到了康公子面前,还有两罐冻啤酒。
“你要的有新意的质朴无华。”
康公子的脸微微有点绿。
“x记的鸡爪,我排了很久。”挽挽跟他说,“拖鞋你先穿着,不用还了。”他那脚上一双正经的皮鞋,走路都不舒服,挽挽觉得自己可太帖心了。
康颜坐在床边没动,那斯文秀气的脸,温和无害的神情,扒去了一身白西装,活像个落难贵公子。
他很自觉坐着等林挽挽给他送过来。
四休不勤,五谷不分。
“我们……就住这种地方吗?”康颜矜持地看着身边的上下铺,还是没失态。周围那一圈又窄又挤,隔音效果又差,还听见隔壁男女传来的嬉闹声,以及不知道哪个行为艺术家大半夜弹吉他。
简直了……
他原本已经做好了林挽挽跟他住酒店的准备,结果人家二话不说,让他来睡上下铺,八十一个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