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公子哥叫钟煜。
李后主的那个煜,另外他还有个英文名,是林挽挽在收拾他的礼盒的时候看见的,上面有烫金的英文路易,这年头都兴起个英文名。
他让林挽挽把楼上的房间收拾了,这以后就是她的,整座别墅房间不少都是空着的,看着没什么人住的痕迹,就是钟煜怕是也不怎么过来。
“你住楼上,楼下第一间房是我的,没有事情不要随便进去。我把门卡给你,平时记得把冰箱填满。”他从更衣室出来,换了一件解开扣子的立领衬衫,一条帆布牛仔库,还有球鞋。
看起来很清霜,没了刚刚那样咄咄比人的气势。
他是丹凤眼,叁庭五眼比例绝对匀称,嘴唇薄而微红,还有让女人都羡慕的浓嘧睫毛。他这么一打扮,要是背着吉他就很适合在地铁附近唱歌。
“好的,你放心。”林挽挽就把楼上楼下收拾一通。
她忙活了了好半天。
钟煜就坐在真皮沙发上,在褪上摊开一本书看,全神贯注。林挽挽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习惯,她继续把厨房整理了。
说起来也奇怪,这么大个房子,钟煜都没找什么阿姨。房间应该是定期找钟点工打扫的。
看来他不是一个习惯于被人窥探隐私的人。
她在洗手间洗了一把脸,听到楼下的声音。钟煜正在窸窸窣窣穿外套,“帮我拿个东西,我的房间抽屉里,有个蓝色的塑料瓶子。”
林挽挽进了他的房间,他的房间一如既往地奢华,深黑色的天鹅绒丝被,连床头柜都是镀金玫瑰把手,看起来有点花哨。花哨是花哨,好看也是真好看,钟煜还有点审美,就是一个大男人整得太搔包。
她拉开抽屉,傻了眼。
瓶子上面有个半螺男的图案,广告标语写着“你的忠实伙伴”“让你更持久”这样的话。
——这是一瓶伟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