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沈芷实在是太不幸了, 这激发了我对她的保护欲。如果对一个女的产生了保护欲和征服欲,那就是喜欢上她了。
可事实上, 我既不保护不了她, 也征服不了她, 这让我很苦恼。
喜欢一个人是藏不住的, 我控制不住地跟我的哥们提起沈芷。但我又觉得单方面喜欢一个女的太掉面儿, 我只能迂回地借批判沈校长提到沈芷。我跟他们说沈芷如何的节约,这反映出沈学孔多么的道貌岸然,对寄居在家的亲戚都这么吝啬。
贺北安被迫从我嘴里一次又一次听沈芷的名字, 他并不要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他只觉得我很啰嗦,让我滚远点儿。
我是如此不争气地喜欢上了沈芷,即使我们那个情感粗糙的班主任都跟我单独谈话,让我离沈芷远一点,她对我的感情仍然一无所知。
她一直固执地认为,18岁之前,除了贺北安,没人喜欢她。
我之所以没向她直接表白,一是学校不允许谈恋爱,二是我觉得即使允许,她也不会同意跟我谈。我频繁地向她请教问题,而她从不会拒绝,也没有不耐烦,她对人的不屑一顾更像是因为近视给人造成的错觉。她很真诚地认为,只要我努力,就可以超过赵航。当时我很受宠若惊,后来我才发现她是如此的一视同仁,她认为,任何人只要努力且方法得当,都能超过赵航。
为了能跟她说更多的话,让她对我感兴趣,我开始夸大我的过往经历,我很自然地把当年我和老贺挨打的经历美化了。在我的故事里,总是有一堆小流氓挑衅我们,然后这堆小流氓被我们打得立地成佛。每个故事里,总有一个贺北安。
我的良心决定了,我不能抹去他的存在。
我们这儿的男的,要么遵循孔孟之道,一心想着当人上人,就像沈芷她三叔沈学孔;要么就崇拜自己的老乡关公秦叔宝,做人最重要的就是义气。老贺并不崇拜秦琼,但他很讲义气。
当我被小混混抢劫的时候,他总是仗义出手,然后和我一起被打。他在被打里练就了一身本领。我最欣赏的不是他有勇气以卵击石,而是他被打了也丝毫不觉得羞耻。
这里的人特好面子,背地里被人怎么打都无所谓,但当着别人的面被打了,就会滋生出一种耻感。这种耻感决定了,一旦扎堆,我就会表现出和我内心不相称的勇气。好多群殴重伤事件都是这么发生的,要是单挑一般会各回各家。
老贺觉得当年的事儿丢人还是和沈芷在一起之后,他让我不要老跟沈芷提当年的破事儿。
我没告诉他,我在和沈芷的对话里,把他美化成了一个英雄,比后来的他还要英武很多。
我没想到沈芷会喜欢上贺北安,因为她对我的故事并不感兴趣。她还反问我,打架有意思吗,为什么不报警。她毫不掩饰对我和贺北安打架的反感。我的追求并没得到响应,她依然回答我的问题,却不收我送她的零食和礼物。她对我说,我要再送她东西,就找别人请教去吧。
我总是从她眼里捕捉出一种和她神情不相称的天真,尽管她竭力表现出一种不符合年龄的理智。这天真就像早上的露水,太阳一出,就没了。大多时候,我都觉得她很审慎。她只有一次主动抛出话题,问题很宏观,她问我活着是为了什么。我很想说是为人民服务,但她的眼神严肃又忧郁,我觉得我应该更认真一些。我想了好久,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我说又不能去死,只好活着。
她重复了一遍,又不能去死。说着她的嘴角浮出一丝浅笑,似有若无。我觉得这笑是在嘲笑我。她不好容易给我一个表现的机会,我却没有说出任何精彩的足以传颂的句子,哪怕是拾人牙慧也好。我为自己的无能而懊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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