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十三的手看上去大,却很灵巧,很快就把衣服弄整齐,又用大狗勾一样热切天真的眼神看着微生尘,向主人讨赏乖巧样。
“你...你里面穿这个衣服真好看。”
大狗勾非常没有眼色的由衷赞美。
“这是我学了好久才织好的,跟着大当家的混了这么多年,本来以为一直不会有人穿了。”
黑皮男生暗色的脸上竟然硬生生显出两块红晕来,手指也娇羞地交缠在一起,扭扭捏捏,看上去违和又可笑。
“你织的?!”
经过宴轻权刚刚的“自毁”行为,微生尘都快忘掉在他面前因为这块小布料的丢脸事件了,没想到始作俑者竟然以这种方式出现在他面前。
他看看身材高大的凌十三,视线着重在他长而有茧的手指上停留了数秒。
无法想象这样一个一脸凶相的男人捻着绣花针穿针引线的场景。
微生尘感觉贴身的冰丝裀都有些发烫。
一直生活在工业化时代,他都快忘记被埋没在故纸堆里的古老时代是怎样衣食住行的了。
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并非一句空话,现在触手可及的东西曾经都是靠人力慢慢磋磨的。
粗糙滚热的指腹碾过针划过线,细得透明的冰蚕丝逐渐成型。
有力的指骨握住杵柄,把嫣红芬芳的鲜花捣烂,挤压出汁水,萃取姝色。
别人曾经用指尖划过的每一寸布料,此时和他紧紧相贴。
隐约的,周身似乎都被侵染了。
可热切的大狗勾觉得这还不够,他想要有更多的标记,明目昭彰的宣布小新娘的所有权。
“我娘之前说了,男人就要好好耕地织布洗衣做饭,这样才能娶上媳妇,织出来的第一件衣服也要给媳妇穿。”
说到这里他才感觉有点不好意思的样子,不敢和小新娘对视,只是一直盯着自己脚尖看。
他不敢说什么其它的话,只能涨红脸再补充一句。
“这...这就是我织的第一件衣服了!”
听得微生尘差点厥过去,他一个男孩子去哪里给土匪找个媳妇啊?
这个寨子里一位女性也没有,难怪之前土匪还要抢亲,现在发现他是个男的,该不会恼羞成怒吧?
“我要睡了,你快出去吧!”
微生尘一穿好衣服就推着凌十三往门口走,趁着土匪没反应过来抖着手回屋想办法。
比起凌十三来说他的力气不算大,但是感受到小新娘的热情与亲昵,软软的小手透过布料也难以抹去的甜美触觉,简直让凌十三整个人都软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