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掏出手机,翻到最近一张照片,是六个小时前他在巷口拍的。
凌琅一手揪着小流氓的头发,一手抡着拳头,表情凶悍到近乎失控。
迟炀最近有点轻微近视,他取下隐形眼镜,做了会儿眼部按摩,拿出金边眼镜戴上,像个动物行为研究员一样,目光来回扫着刚才的照片和凌瑾的画。
画上的凌琅搂着他的肩膀,朝气蓬勃,初露少年锋芒,照片上的凌琅也很蓬勃,但蓬勃的是狂躁又森冷的野性。
一头羊,在几年的时间里变成了一匹狼。
生物学奇迹终于在21世纪发生了。
迟炀的眼镜片在灯光前闪烁了一下,脑子里迅速过了一遍和凌琅相关的过往。
两人的缘起还要追溯到十四年前。
那时刚刚失去父母的迟炀搬来叔叔家住,对面的凌家盛情邀请他去做客。
凌瑾只比迟炀大一岁,年纪相仿,理所当然地被两家家长撮合到一块儿玩。
那天,凌瑾穿着白色公主裙,坐在小花园里画画,安静到忘我的地步。
迟炀在旁边陪了会儿,实在无趣,就四处走动了两下,转角的时候,遇到了三岁多的凌琅。
琅崽崽肉嘟嘟的,个头还不高,像个灵活柔软的白面团子。
他先是在不远处停下脚步,好奇地打量了一番前方绿眼睛的陌生大哥哥,然后发现新大陆般无比激动地走到迟炀面前。
三秒后,左脚绊右脚,“咚”的一下跌进迟炀怀里,差点把迟炀裤子给扯掉。
碰瓷技术堪称一流。
被不认识的小屁孩心安理得地霸占怀抱,迟炀哥哥表示非常无语,虽然小屁孩身上奶香奶香的,但他还是满脸嫌弃地低下头,对上了琅崽崽浑圆的大眼睛,里面水光濛濛。
他以为小屁孩碰完瓷准备哭,顿时如临大敌,刚要提着衣领把人丢开,只见琅崽崽把手伸进兜里,努力地掏了半天。
“哥哥吃糖,姐姐说小朋友要学会分享。”
琅崽崽的小胖爪上,躺着一枚小熊糖果。
迟炀没接,绷着下巴矜持道:“谁是小朋友?我才不是小朋友。”
对于一个三岁多的幼儿来说,迟炀这句装成熟的话大概有点难懂,但男孩子的胜负欲让他立刻奶声奶气地改口:“那我也不是小朋友!”
迟炀微笑:“不,你是小朋友,以后就叫你小朋友。”
被叫“小朋友”的凌琅气哼哼,但无法反驳,因为迟炀比他高一个头。
有天他问:“迟炀哥哥,我什么时候可以不当小朋友了?”
迟炀哥哥摸摸他的头:“乖,等你长到和我一样大的时候就不是小朋友了。”
如迟炀所料,天真幼小的琅崽崽相信了他的话,暂时接受了“小朋友”这个称呼,直到再长大一点儿才终于悟了这句话所包含的数学逻辑,只可惜为时已晚。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