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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知新听着他游刃有余随便飙的高音和假音,跳着舞还能气息不乱,心中不由得十分羡慕。

他偷偷向温故看去,那人一半侧脸隐在灯光后面,专注又认真地看向手里的琴,眉目间是少有的温柔。

如果是林子晋唱歌的话,温故一定挑不出毛病来。

他无端想起了几人刚见面时林子晋和温故的拥抱。

他们的关系好像很好。

温故是圈内顶流,知名音乐创作人。而林子晋则是曾经大火男团的ACE选手,除了写歌无所不能......

两个人都是业内公认的高水平大神,合该这样比肩站在一起。

那如果自己再努力一点的话,他也可以吗?

盛知新心里憋着一股气儿,吹葫芦丝的时候中气十足,明里暗里似乎在和那道惊艳的高音对着飙,舞台效果居然还不错。

一曲结束,粉丝早就认出了他们。除了盛知新,都有人在台下齐齐地喊着其他四人的名字。

他有些失落地抹了把额上的汗,看向身边站在聚光灯里的几人,平添几分落寞。

可能这就是他演艺生涯的巅峰了,盛知新想,得好好珍惜啊。

毕竟能创作这些有意义的东西,而非千篇一律的“网□□”,是他梦寐以求的东西。

“我们这支特别出演的乐队大家还喜欢吗?”

主持人上台,将问题抛给观众活跃气氛。

台下骤然掀起一片声浪:“喜欢!”

“听说今天编曲的是一位新秀音乐人,”主持人巧妙地将“不火”用“新秀”替代了,“那么我们就采访一下这位新秀音乐人,是什么契机促使你想这样改编这首歌呢?”

台下的目光一下聚焦在了他身上。

盛知新被这么多人关注,心跳得像打鼓一样。他接过话筒,对台下鞠了一躬后说:“因为喜欢。”

“我......很喜欢创作,也很热爱音乐,但是平时因为一些原因,很难写自己喜欢的歌。”

他深吸一口气,看向台下闪烁的荧光棒,忽然冒出了一个想法。

这些荧光棒中是否会有一支为自己而亮呢?

“我小时候学民乐的时候老师告诉我,很多民乐的技艺已经失传了。而在这里我能遇见我的老朋友......”

盛知新举葫芦丝,对粉丝们笑了下:“我很高兴,因为国风需要一些创新,去让更多人知道它,了解它,传承它,所以抱着这样的想法去改编了一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谢谢你们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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