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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铲完雪,孙红梅就来喊人吃饭了。

各家各户也都在铲雪,很多人看到季远去了阮家,又看到阮家小老板去了季家,都心里想着,这两家关系真好。

也对,一个是工商局局长,一个是连城市有名的小老板,俩人不说别的,就是站在一起,光看相貌,都十分相配,更别提俩人都年轻有为,各自都很有本事。

“快,我怕粉条煮烂了!”孙红梅给他们一人盛了一大碗。

又热了几根油条,配着一起吃。

粉条汤里有瘦肉丝、荷包蛋、白菜叶跟粉条,阮妈还放了一些平菇在里面,汤特别好喝。

阮软把油条泡在汤里,油条上吸满了汤汁,咬一口,原本充满油香的油条,直接爆汁,汤汁鲜美,全部一口吃到,实在是太满足。

瘦肉丝也很嫩滑,阮软忍不住赞叹道:“可以啊,妈,你手艺好像也大有进步。”

孙红梅笑了,“天天看你怎么料理那些肉,我就是看也看会了!”

此话不假,在厨房只要有心,怎么也会学点手艺,要不咋有很多厨子都是偷学成功的。

红薯粉条软硬刚好,原本是长长的一根,在泡之前已经被阮妈用剪刀剪断,此刻恰好是适合的长度,吃起来特别方便。

粉条上挂着汤汁,吃粉像是喝粉一样,味道十分浓郁。

煮的有些软趴的白菜叶子,虽然吸了很多油,但依然是软软的最爱,因为对于不爱吃青菜的她来说,这种一抿就能烂的叶子,吃起来很香。

孙红梅看着他俩吃的都很香,心里别提多满意了,当长辈的,就是想看着孩子们都好好吃饭,身体健康。

“一会儿你们准备干嘛?”

阮软头也不抬的说道:“外面的雪不能浪费,一会儿堆俩雪人。”

孙红梅想起之前在小馆里堆的雪人,嘴角忍不住抽了抽,“堆雪人可以,不过堆正常的,不能在弄上次那个眉毛,太丑了。”

“放心,那是你侄子弄的,我的审美你大可放心!”

她一口把汤喝完,擦了擦嘴巴,对同样吃完的季远使了个眼神。

季远站起来收拾碗筷,孙红梅连忙从他手里夺走,“去去去,别碰别碰,别把衣服弄脏了,就这几个碗我洗的很快的!”

可季远仍然坚持,他端着碗去了厨房,利落的把碗筷放进盆里,倒入开水跟凉水,用丝瓜瓤子认真地洗着。

“哎呦,季远,阿姨真是想收你当儿子,你要不要认我当个干妈啥的?”

场面寂静了……

阮软十分无语道:“妈,他都多大了,12岁就不认干妈了好吗?”

孙红梅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头发,“也是,哈哈,我是真稀罕他,真的太懂事了!”

季远笑了笑,但要是细看,能发现这个笑有些不太自然。

他默默地加快了洗碗的速度,不仅洗了碗,还把灶台擦的干干净净,碗也是擦干了放进橱柜,让孙红梅又惊又喜。

这么好的男人,以后不晓得会便宜了哪家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