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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烧肉的事儿,本来是个小事,但还是小范围的传开了,甚至在连城大学文学社还专门为此弄了一个辩论赛,辩论的主题就是阮家小馆该不该做这顿红烧肉。
有人觉得,那人大老远从安市来,应该尽地主之谊,给人家做红烧肉。
可有人却持反对意见,觉得开了这个先例,那阮家小馆的规矩就废了,以后再想重新立起来,那就难上加难,这红烧肉不能给做。
这个观点有很多人赞同,还有人补充道,小老板一家接受了那人的道歉,没有继续追究,这已经代表了小老板大度,没有得理不饶人,阮家小馆已经很好的代表了连城市的形象,没道理非要委屈自己,去当那个‘地主’。
虽然只是发表在校报上,可不知怎么的,很多市民也晓得了,连城日报干脆找到了连大校报,对这篇辩论赛的报道进行了转载。
这种情况在两市合作后肯定只多不少,红烧肉可以说是个经典的案例了,刚拿到报纸的时候,很多人就地展开了讨论,甚至从红烧肉这个表象,谈到了文化之间的差异。
周炎康在一周例会上也谈到了这个红烧肉的事。
“不知道大家听说了没,有一安市的人去了阮家小馆非要吃红烧肉,阮家小馆说今日提供不了红烧肉,按照规矩,菜单上有什么就供应什么,最后甚至动用了警务力量,我们的民警同志说他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把人请走了,这件事大家是怎么看的?”
“我们有讨论过这事儿,我觉得阮家小馆做的对,不能因为一个人坏了规矩,规矩就是规矩。”
“这样说也没错,只是那人是从安市来的,会不会因为红烧肉的事,觉得我们连城市太重规矩,没有人情味儿,下次再也不来了。”
“不能这么想,这只是个例,一直守在店里只为了吃个红烧肉的人,毕竟少,很多都还是满意而归的!”
……
周炎康看季远没怎么说话,一想到上次罐头厂夫人在阮家小馆耀武扬威,他就三天两头来汇报罐头厂残次品事件的进程,硬生生的把案子在最短的时间里查完,嘴上说的是,不忍国家财产被偷盗,希望尽快结案,可要说不是因为罐头厂夫人惹了阮家小馆,他是一点都不相信。
“季远,你怎么看?”
季远掀了掀眼皮,“黑底白字写的很清楚,进,就要接受,不能接受,就不要进,我们工商局很欣赏阮家小馆这种明码标价,不强买强卖的行为!”
周炎康心里忍不住呸了声,他清了清嗓子,“是的,季远说的没错,从这件事我们也能多少看出在开展两市合作之后会出现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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