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元婆看着红氏时,眼里永远都充满着感激,可是感激的话也说了十几年,再多说就是娇情了。于是她只是笑笑,也不坚持行礼,只将红氏手里的水桶接过来,这才道:大少爷还没起,老奴提了水去淘米熬粥,夫人这么早过来一定还没用早膳,一起用些吧!
红氏点点头,又将手里提着的两个油纸包递过去,路上买了两只熏鸡,撕些鸡丝下来放到粥里一起熬,剩下的留着晌午你跟大少爷一起吃。
元婆笑道:还是都给大少爷留着,我一个老婆子吃不了这么荤。夫人到屋里坐会儿,老奴去熬粥。
红氏点点头,看着元婆离开的背景,心里长叹了一声。
元婆越来越老了,不知道还能侍候大少爷几年,这个小院子住到今年也是第三个年头了,要不要再搬呢?如果搬,搬去哪里?更远的地方?如果不搬,会不会叫人发现?
她走到屋里,村里的房子不能跟上都城的府宅比,这里十分简陋,也很小,一进屋就能看见炕。炕下放了张桌子,是平时元婆和这里的大少爷吃饭的地方。
红氏坐在炕沿上,看着炕上熟瞅的一位公子。这公子十四五岁模样,五官棱角分明,眉浓唇红,脸颊亦如刀削,纵然是闭着眼睛,也能看出样貌俊朗,足以叫人移不开眼睛。
此时他穿着白净的里衣,盖着干净的薄被子,一头黑发随意散在脑后,并没有因睡了一夜而有丝毫散乱。
红氏想,就这个样子,哪家待字闺中的女子见了,都要惊叹一声自此芳心暗许吧?
她偷偷地养着他十几年,就连自己都为这个孩子的样貌感到骄傲,怕是放到君家那些皇子堆里,这样的样貌也是要排在前头的。
可惜,十四年了,她都不敢让这孩子走出所住的小院儿,就是每次为了安全而搬家,也要想方设法把这孩子的脸给涂黑,然后送到马车里,一动也不让动。
红氏看着熟睡的公子,思绪不由自主地就回到了十四年前,想起了那个恐怖的夜。
那一年,她正值女子最好的年华,艳美如花,让她的男人日夜流连。
她也曾骄傲过,也曾膨胀过,也曾动过让自己成为国公府第一人的心思。甚至挤兑过大夫人淳于氏,妄图自己坐上那个主母之位。
可后来惹恼了老夫人,要将她处死。生死关头,是大夫人跪地求情,才救回她一条命来。
她红飘飘最是重义气,也最是知恩图报之人。从那一刻意,她就认定一生追随淳于蓝,再也不争宠,再也不斗气,只乖乖地做个妾室,听正室夫人的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