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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王妃能一直稳立不倒,全是靠了王爷的爱重。

知道王爷向着王妃,她们这些妾室都只能乖乖的缩在角落里,避其锋芒,一点旁的心思也不敢有。

如今,王妃也有被新人挤下去的一天吗?

江氏继续做着手中的针线,心情却大好。

虽然不管王爷宠林氏还是王妃,横竖都没有她的事儿,但是能听到压了自己半辈子的王妃吃瘪的消息,也足够让她雀跃了。

吃过晚饭后,刘恒在偏室看书,本来在堂屋看戏本子的林喻乔觉得自己一个人在屋里太寂寞,于是也凑过去装模作样的写起大字来。

“这字有楼起的几分味道。”

看着林喻乔写字,刘恒好奇的上前看了几眼道。

楞了一下才想起来楼起是林喻城的表字,林喻乔心道,眼力不错嘛,也难为他能从自己的这笔烂字里看出来。

“王爷好眼力啊,我从小习得字帖,就是二哥写的。并且小时候怕我学习偷懒,二哥还规定了每日必然要写一张大字,等他从书院里回来就要查。而且哥哥从来没忘记过一次。”

想起了那些年被林喻城逼着练字学习的时光,林喻乔有些怀念和感慨。不过她到底静不下心来去学习,所以字写的依旧挺烂的。

“虽然相距甚远,但是能看出来已经有其神了。”

林喻城的字早年锋芒毕露,字体苍劲凌厉,有铁画银钩之称。这些年随着年龄渐长,字体也变得内敛起来。

而林喻乔的字形虽然没有林喻城的规整,但是内里却带着些锋芒。

刘恒摸着宣纸深思,如果字如其人的话,林氏可不是个好揉捏的性子。

品评完习字后,刘恒继续坐回去看书,林喻乔也跟着他蹭过去了。

在一旁看着他的侧脸,林喻乔觉得他读书的样子十分迷人,越看越喜欢。忍不住趴过去,将头埋在他的胸前。

眼前这个清雅温文的男人,就是她的男人了啊。想到这个,就让她有一种莫名的喜悦感,好像心里有一股细小的热流,无法控制的汩汩向外溢出。

不断地想要与他靠得近点,再亲近点,恨不得把自己变成胶带,粘在他身上。

前世林喻乔就没有谈过恋爱,基本上除了小时候,连男人的手都没有拉过,到一把年纪了,说不想男人是假的。也曾期待过爱情,可是身边出现的都是歪瓜裂枣,让人下不了口去凑合。

今世嫁了人,刘恒本身气质儒雅相貌英俊,有手腕有权势,关键还对身边的人宽和耐心,实在拥有一切让女人倾心的资本。

要是放在现代,他也是元首的儿子,妥妥的高富帅,权n代,还是能力超群,备受瞩目的那种。能嫁给这样的男人,是林喻乔前世做梦都不敢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