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餐饭注定吃的不顺利,吕正栋也试图调节气氛,可虞慈全程只跟吕正栋说话,直接把陆严岐当成了空气,连看都没看他一眼,憋屈的很。
中途虞慈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收拾东西要走:“不好意思,我有点事得先走了。”
陆严岐也跟着起身,拿起外套,“我送你。”
她淡淡拒绝,“不用,我可以打车的。”
说完,不等他就转身走出了包厢。
刚步出包厢,陆严岐便追了出来,“出什么事了?”
“我妈没带钥匙。”
“我送你吧。”
“真的不用了,你回去吧。”虞慈声音很淡,不欲纠缠。
陆严岐没再说什么,一路紧随着她。到了电梯边,虞慈刚站定,一只手横过来,快速按下电梯键。
余光里,那手指修长透着光,还和记忆里的一样。 陆严岐的手对她来说总与别人所不同的,手指盖很长,修的很平整干净,手掌瘦长,掌背上从指根连到手腕的指骨在稍稍用力的时候会很明显,犹如张开的扇骨,因为小时候被门压了一下,无名指伸不直,微微曲着,反而显得很性感。 虽然许多年没有见了,但只要一想到他的手,从记忆深处里依然会浮现出那些熟悉的画面片段,像是带着旧时光怀念的气息,蔓延悬停在空气中。
在两人之间飘荡。
稍楞了楞,虞慈收回了视线的时候,一并收回了飘远的神思。
实在推不过,最后虞慈还是上了他的车。
安静的车厢,谁也没说话,透露着古怪。
她干脆假寐。
大概是太过安静,陆严岐开了音乐。
不再是之前的轻音乐,而都是学生时代很流行的歌曲,到现在已然被称为了“老歌”。
时间竟走的这样快,一晃眼十年,又十年。
第一首就是陈奕迅的《十年》。
这是陆严岐很喜欢的歌。
那时候他爱周杰伦,陈奕迅,王菲,张惠妹,爱五月天,Beyond,The Beatles,Queen,是科比的忠实粉,支持湖人队,每周都不会错过的NBA篮球赛,爱玩游戏,从最早的热血传奇到后来的剑三、魔兽世界、Dota,再到后来的LOL…… 仿佛成为了那渐渐远去的青春夏天里属于每个人的独特标志。
虞慈从来不玩游戏,也不追星,对篮球更是不感兴趣,因为虞詹行和陆严岐两个人一碰面就聊这些,慢慢的,她也产生了好奇和兴趣,他们的喜好也成为了她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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