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秀微笑着收回目光。对张秀兰不上心的态度也不以为意,自顾的说着,“你看到赵兴国的那个战友了吗?脸上那道疤痕可真吓人。昨天去池塘的时候,远远的看了一眼就把我吓了一跳,今天离近了看,像条蜈蚣,我吓的都不敢动了。”
明秀微的声音很小,四周又很吵闹。没有人听到她说什么。
不过张秀兰此时却终于昨天为何明秀微要去池塘那里去看热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张秀兰记得当初上初中的时候,明秀微给写情书的那个男人家里条件就挺好的。明明是个学生还穿着一身西服,人长的也好看,好像叫霍刚。
心思一动,张秀兰有了计较,压低声音小声告诉她,“听说赵兴国的战友比他的官还大。不知道真的假的。”
一个农村条件好的霍刚就让明秀微主动写情书,不知道这官职比赵兴国还大的刘城。会不会让明秀微动心思。
明秀微被这个消息给惊到了,“你听谁说的?他脸那么吓人还能比赵兴国的官职大?”
张秀兰语气肯定。“是张志红和我说的,谁知道真假,还说家是城里的,条件不错呢。我也没细听,真假到不知道,你到时可以问问王丽。”
王丽嫁给赵兴国,想打听刘城的事情自然方便。
明秀微心里乱七八糟的,她是真没有想到那样一个一脸凶样的男人,竟然比赵兴国的官职还大,再细想想,她发现除那道吓人的疤痕,她根本就没有细看过那男人长的什么模样。
明秀微吃的食知无味,没有她的打扰,张秀兰却吃的香,不时的偷看明秀微一眼,只见她的心思根本就没有在饭上,眼睛四处的乱扫,然后不时的往一处打量。
张秀兰抬头望了一眼,一身军装坐在那里,不是刘城还是谁,刘城的个子原本就高,直挺挺的坐在那里,有鹤立鸡群的感觉,让人往那边一看,第一眼就能看到他。
低下头,张秀兰微微勾起唇角,物以聚类,反正她只说了几句实话,其他的可什么也没有做。
主食是白面和玉米面的馒头,有两个拳头那么大,张秀兰的饭量强吃下一个,加上多吃菜,张秀兰撑的有些坐不坐,撩了筷要往家里走,却被明秀微给拉住。
“我也马上吃完了,你等等我,咋俩一起走。”明秀微又怕张秀兰不等她,又道,“还没有喝新人敬的酒呢,这样就走也不好,你再这样一走,别人指不定又说你什么。”
不管走不走,别人该怎么说还是怎么说。
不过面上张秀兰不想和明秀微闹僵,移开凳子上的身子又坐下回去,新人都不怕给她敬酒,她有什么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