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灯是她最喜欢的风格,大床的柔软程度是挑剔如豌豆公主也找不出刺的蓬松,浴室的香水是甜美的香草牛奶味,摆着的玩偶也是可爱的小狗寒寒,和小时候养的那条因为贪吃而不幸病死的牧羊犬是一模一样。
“怎么不来囚禁我呢?”阿笙亲吻着他微凸的眉骨,蜿蜒成四重奏的眼皮是一条望不到底的冰河。
然而她就这样毫不设防地扑身进去,亲吻一个死人,亲吻一具尸体,亲吻施洗者约翰玫瑰一样的嘴唇。
“你知道我和莎乐美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吗?”阿笙把头枕在他毫无动静的胸膛上,鸦羽色的发丝铺散开,是光亮到能映出他乌沉眸子的绸缎。
希律王的女儿莎乐美,为她的父亲献上一舞。
这舞是如此轻灵优雅、动人美丽,即便是最严苛的批评家也找不出一点点毛病。
坐在宝座上的王这样愿意承诺给她这样多的宝物:四列珍珠、银色蛛网中的五十个月亮、黄榴石、橄榄石、绿宝石。
他愿呈上所拥有的一切,愿呈上最高祭司的披风,愿给她圣堂的帐幔。
然而莎乐美低声道:“我要约翰的头颅。”
人人尊敬的先知又怎样?
如果不能奉上嘴唇,不能诉说甜言蜜语,不能与精致如银白水仙的她唇齿相接的话,那就献上自己的头颅吧。
希律王惊慌失措道:“只除了这一样,我有琥珀酒杯和金苹果,有幼法拉底的玉雕手镯,只除了这一样。”
然而莎乐美笑得甜蜜而残忍,一如此时此刻枕在崔珩晏胸前的阿笙:“你答应过我的。”
承诺的事情,就一定要做到啊,不是吗?
崔珩晏失笑一般呵出口寒气,“你会想要我的头吗,阿笙?如果我当时没有答应你的话。”
“谁知道呢?”他视觉盲区里的阿笙微眯起眼,弧度天真而柔顺,“可能会想要和你一起死掉吧,崔珩晏。”
所以说。
囚禁我吧,用你这双修长苍白的手,用你秀美的眉宇和沉静的眼,用你痴迷的语气喃喃着死亡,凋零的血液是苍白的月光。
囚禁我吧,不是想要囚禁的吗?
不是想要生生世世在一起的吗?
不是永远不想要分开吗?
囚禁我吧囚禁我吧囚禁我吧。
用你温柔的手臂和清雅的声音,用你最爱装的无辜神色祈求我的原谅,用你恹恹的表情求得我的不忍。
你这么美,我从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经沉沦,所以无论怎么样都可以。
我甘愿被你囚禁,我等待着被你囚禁,我期许着被你囚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