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平戎调整着自己的脚步,配合着姜宜凝,和她一起下楼。
他那辆军绿色吉普车就停在圣约翰医院门口的台阶下面。
他把锵锵递给姜宜凝抱着,给她拉开车门。
等姜宜凝上车之后,他才绕到另一边上车,坐到司机的位置上。
他没有让勤务兵开车,而是自己开车带着姜宜凝去了松海市最好的本地菜餐馆吃晚饭。
姜宜凝知道,松海市最好的餐馆,其实是西餐馆。
不过现在她只想吃那些鲜嫩咸香的本地菜,还有甜糯糯的各种小点心。
霍平戎很会点菜,一道本帮菜红烧肉,一盘撒着嫩绿色葱花的响油鳝丝,一碗绛红色的糖醋小排,一笼油面筋塞肉。
主食点了米饭,甜品是这里最有名的猪油糯米白果糕。
姜宜凝几乎把脸扎在饭碗里,只顾得上吃。
她一口气吃了三块红烧肉,两块糖醋小排,一个油面筋塞肉,半碗米饭,才觉得又算是活过来了。
霍平戎也吃的很多,他已经叫了第二碗红烧肉,又叫了一道红烧大排。
锵锵刚刚吃了一个包子,现在不是特别饿了,但也吃了好几块红烧肉,现在正在努力啃大排骨。
姜宜凝放下自己的筷子,开始照顾锵锵吃饭。
一会儿给擦嘴,一会儿给他倒水,间或又给他擦手。
锵锵一边吃,一边催他:“姆妈吃饭,这个鳝丝很好吃,都给姆妈吃。”
他跟着姜宜凝也快半年了,已经知道姜宜凝喜欢吃的菜,除了红烧肉,就是鳝鱼。
姜宜凝笑着摸摸他的头,“锵锵真是个孝顺的好孩子,锵锵也吃鳝丝。”
锵锵的口味跟姜宜凝还是很接近的。
她喜欢吃的东西,他都喜欢。
她以前以为是锵锵有意讨好她,现在才觉得,也不一定是讨好。
如果他真的是自己亲生的,那他跟她同样口味是非常有可能的。
遗传因素就是这么强大。
三个人坐在餐馆大堂靠近窗户的地方,男的高大英俊,穿着军装。女的美艳动人,小孩子白胖可爱,十分养眼。
这个餐馆的价格不菲,进来的人非富即贵。
来来往往中都好奇地打量着这一家三口。
没多久,一个看上去有些年纪,但是面部轮廓硬朗至极的男人走过来,笑哈哈地说:“霍平戎!居然在这里见到你!”
霍平戎抬头,看见是前些天带着新婚妻子回来省亲的顾问。
顾问也是首长级别的,但是比专门来做手术的苏宇级别要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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