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段节目播完后,陈秧激动得做了一个决定,她要为今晚每一个来酒吧的客人买单,仿佛钱已经不再是钱了似的。
不过还好,叶流景拉住了她:“秧秧你冷静啊!每晚那么多客人呢!”
“冇事啊!”
“有事!万一有谁点了这里最贵的洋酒,得花多少钱啊!”
汤倩连连点头:“请客可以,不能被宰!”
陈秧想了想觉得也是,考虑到不是故人的人均消费是每晚一两百,于是换了个说法:“今晚,来这里的所有人!两百块以下的单,我来买!”
陆语冬不用算都知道,今晚陈秧要花大钱了。
不过,能在一个三分钟热度的手游里氪金七万抽卡的富婆,在特别高兴的时候愿意花几万请人喝酒,似乎是很寻常的一件事。
那个晚上,就像是一场狂欢。
每一个人都很开心,陆语冬也是开心的。
后来,陈秧喝醉后拉着汤倩上台唱起了歌,曼珠闲了下来,便陪着陆语冬一起坐在吧台边喝起了酒。
再有一年就要毕业,大家将要各奔东西,而她会继续扎根在曼珠身旁。
陆语冬忍不住感慨:“时间过得真快啊。”
曼珠也回忆起了从前:“你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坐里面,腿短得可以在凳子上晃荡。”
言朝暮听了,也伸手比了一下陆语冬那时大概的身高:“当时,特,特别,小。”
“好可爱啊!”七月感慨道,“人类幼崽最可爱了,特别是小女孩,语冬小时候一定很漂亮吧?”
陆语冬笑着摇了摇头:“别提了,小时候丑,班里同学都不喜欢我。”
“我才不信呢。”七月说,“一定很可爱。”
“是真的。”陆语冬说着,陷入了一阵回忆。
看着坐在言朝暮身旁摸鱼的七月,陆语冬不由得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人和事。
曾经也有个姑娘和她说,自己的梦想,是当一个知名歌手。
她们一起学习、一起练歌,那个姑娘也曾站在七月如今的位置,每晚开开心心地忙个不停。
曾经离去的人,早已不是心底最在乎的那个朋友,可偶尔想起,还是忍不住唏嘘。
也不知道,这辈子还有冇有机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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