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了几个问题,林冬从卷宗里抽出张复印纸,倒着递向韩征:“韩院长,这是当时陈警官调查案件的时候,从死者的遗物中发现的一封信,用的是印有你们医院抬头的信纸,你看看,这上面的字迹你认不认识。”
韩征看到后整个人顿时愣在原地,那字迹他再熟悉不过了,就是他自己写的。这是他写给庞静的信,那时庞静还没和祈东翔结婚,他一直喜欢庞静,但是怕被拒绝,写了封匿名信表达爱意。其实他知道就算不留下姓名,庞静也知道是他写的。
庞静以前经常管他借笔记,夸他字写的漂亮,没道理不认识。
一封年代久远的情书,尽管是死者之一的遗物,但并没有引起当时的侦查员的重视。案子定性为仇杀,和感情有关的东西并不在侦查员的视线范围之内。不过陈飞有个好习惯,那就是把案发现场发现的所有纸质物品,只要是带手写字的,除了书籍以外全部留存备案。
昨天在证据室翻光盘时,林冬将所有证物一并带回到办公室,正是这封信,印证了他对韩征暗恋庞静的猜测。他半夜给值班的黄智伟敲起来,用电脑进行笔触细节对比,确认这封信出自韩征之手。
见韩征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张纸,林冬随意道:“写这封信的人真是才华横溢啊,这样的人肯定能让人印象深刻,韩院长,你好好想想,应该是你认识的人。”
置于桌面的手指不自然地蜷起,韩征干巴巴地问:“这……这和案子有关系么?”
林冬说:“我的原则是,任何线索都不能放过。”
雷智敏扫了眼复印纸,多年积累的经验让他敏锐的意识到问题所在,当即提出抗议:“林警官,我的当事人没有帮助警方辨认字迹的义务,你们没权利用这件事来为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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