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眼下的要紧事。
边慈去厨房把打回来的饭用微波炉热了一下,拿上勺子,端出来放在茶几上,方便言礼独臂进食。
“粥粥,我刚才看到你作业了,原来你会用左手写字啊。”
边慈说得随意,言礼也没太在意,也随意地回答:“我以前是左撇子,后来被家里纠正了,其实对我来说,左手比右手更好用。”
“太厉害了,我还没见过别人用左手写字呢!”
边慈毫不吝啬自己的称赞,没有一个男人是不喜欢被女朋友崇拜的,言礼非常受用,感觉今天食堂的饭菜格外好吃。
趁热打铁,眼看着言礼情绪正好,边慈拿过一旁的草稿本和中性笔,推到言礼手边,好奇地说:“你写几个字给我瞧瞧,我好想知道那么好看的字,是怎么用左手写出来的!”
直球一个接一个冲言礼砸过来,他被夸得脑子都开始发晕了,理智告诉他,这种时候越要表示谦逊。
“哪有那么夸张,这没什么的,就是写字而已。”
“我想看嘛,你快点写。”为了表现自己的迫切和真诚,边慈还握住了言礼的手腕,轻轻晃了两下。
言礼:“……”
撒娇就太犯规了。
女朋友说到这个份上,哪还有拒绝的道理,言礼放下勺子拿起笔,好兴致地问:“写什么?”
就等着你这句话呢。
边慈假装思考了几秒,然后说:“随便写吧,我想想……写高中那个物理口诀,‘反相振动正相反,同相振动完全同’,就这个。”
“怎么想到写这个,你以前有那么喜欢物理吗。”说归说,言礼还是提笔写了起来。
边慈目不转睛地盯着笔尖,若不是亲眼目睹每一笔都是言礼亲笔写下,她也不敢百分百肯定,他们是同一个人。
言礼写完放下笔,把草稿本推回去,“喏,看到你想看的了吗?我就说了很普通的,没什么可看……”
“我看到了。”
边慈拿起草稿本,仔仔细细看了一遍,语气里面的激动远超过看到别人用左手的程度。
“这根本不普通,你太小看自己了,你都不知道你认为普通的事情,给别人都带来了什么!”
言礼愣住,摸不清这句话是在夸他还是骂他。
边慈掏出手机,把奶茶店那张照片翻出来,跟草稿本放在同一平面上。
“这都是你写的对吧!”
言礼看完,迟疑片刻,问:“你什么时候拍的?”
“第一次去明织家奶茶店的时候,我看到了这行字,因为这行字,跟我受伤住院时收到的那些安慰信件上面的字迹一模一样。”
边慈一直在找那个在自己最无助困顿时,每天写信来医院安慰她的人,她很想当面感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