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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了不起!”

当然,满门英烈,朝宗心说。他刚想在英语里找一个词给马尔斯讲“满门英烈”,就“呸”地吐一口。

“怎么了?”马尔斯奇怪。

“嘴里飞进虫子了。”他怎么能想这个不吉利的词?若是周翰和经国有事……他赶紧又吐一口,他记得家里的婆子们说了不吉利的话总要吐两口,他第一次效仿乡下妇人的举动。

“你身手很好。”

“从前我长兄教我击剑,我到美国后也继续练习。”

“你很喜欢你长兄?”

“我长兄大我17岁,我们中国人说‘长兄如父’。”朝宗对父亲没有印象,周翰在他眼里就是父亲的形象。奶妈说他小时候总要爬上大少爷的膝头玩耍,要大少爷抱,大少爷无论多忙都不拒绝他。朝宗记得周翰从不对他疾言厉色。奶妈说有一次他调皮,趁大家没留意,偷了家里裁缝们的剪子把兰姐的古筝琴弦都剪断。周翰抓了他到琴边惩罚,结果他的哥嫂见了他无辜的小表情都笑了。周翰还叮嘱奶妈说才四岁的孩子不要玩剪子,小心受伤。若是周翰有事,顾家的天就塌了,朝宗再吐一口。他很羡慕经国,和周翰并肩作战的是经国而不是他。

“你嘴里进了几只虫子?”马尔斯笑,“你没有女朋友?”

“没有。”朝宗不想提洙姬,她在他心里最痛的地方。

马尔斯笑笑。

“我以前有,入伍前分手了。”马尔斯跟他是过命的交情,他不该瞒他。

“傻!多一个人牵挂你不好吗?再大的错也错不过战争,不是吗?多一个人牵挂你,你就多一份存活的运气。他们的思念像蛛丝一样缠住你,你跑不了,你总能回家。”

朝宗微笑,“你这个比喻很好,我们中国人用蚕丝来比喻思念。蚕丝,你知道吗?”

“知道,就是从像吉布森那样的茧子里抽出来的丝。”

朝宗裂开嘴笑。

“蚕茧是白色的。”紧紧裹着军毯正在发疟疾的吉布森抗议。

这是朝宗经历过的最漫长、最潮湿的雨季,没完没了,连绵不断的雨将他们浸泡在水里几个星期。几乎每个人的腋窝、脚踝和手腕处都长了“丛林腐”,除了朝宗。他的靴子里都是水,衣服被雨浸透了,凉丝丝的,他自己的体温连内裤都不足以煨干。他猜自己已失去了体温,只剩下腔子里的一口热气。马尔斯的上帝肯定已经忘记他创造了新不列颠岛,朝宗想,他不仅离家万里,而且远离文明,置身于世界的尽头。

一班人行进在世界的尽头,雨水在脚下汇成热带浑浊的河流,滚滚不绝。一路上不时看见倒伏的树木,因为洪水将它们连根拔起。

朝宗心里质疑加西亚上尉有没有必要派他们出来巡逻,既然已经剩了百八十个倭人,他们就该坐等Japs来犯,以逸待劳。除了雨声、流水声和他们的脚步声,林子里一片静寂。朝宗困得睁不开眼,以前洙姬就常说朝宗缺什么都不能缺觉,他一枕黑甜到天明,洙姬起夜回来后亲吻他,他都没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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