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道路阻且长,会面安可知?
队伍进入豆开山脉,走了一整天,始终不见人烟。开始还有不明显的小路可走,后来连小路也没有了。前后部队经常失去联系,士兵们只好用绑腿或绳索前后牵连而行。队伍走出一个森林,却又进入另一个森林。这个森林更加茂密,行军更加困难。就这样战士们一个森林一个森林地走过去。
六月二日,雨季如期而至,大雨从此没有停歇,夜以继日。滴滴哚哚,滴滴哚哚......这是雨点打在芭蕉树叶上的声音,这个声音像耳鸣一样从早到晚没完没了地充塞在周翰的脑海里,从来没有消失过。
连绵不断的雨使部队在丛林里的穿越变得更加艰难,战士们的鞋子经常陷进泥里。周翰从烂泥里拔出布鞋,倒掉里面的雨水,他们在雨里已经跋涉了三天。他曾经用一段绑腿把布鞋和脚缠在一起,不到一个时辰,鞋底的绑腿就磨烂了。
靴子过江时扔掉了,可惜!他在江中为保命,扔掉了所有的装备,除了脚上的布鞋、揣在怀里的照片和系在颈上的香囊。澧兰准备的德军专用沙漠靴曾经是在战场上防止扎伤以及在丛林里防御蛇虫噬咬的利器,而且还透气。
头盔更可惜,实践证明江沅的话一点不错:钢盔在阳光下确实会反光,会轻易被发现,成为敌人攻击的目标。而且曾经被他和经国在心里笑话的那两块布片为他俩挡了无数的日晒和蚊虫。别的战友脖子上都是晒伤和蚊虫叮咬后的红肿,他和经国的脖子近乎完好。澧兰为他们准备的行装堪称完美,遗憾的是它们留在了钦敦江。
周翰看一眼身边战友穿着草鞋伤痕累累的脚,庆幸自己还有一双布鞋,亦庆幸自己和经国在刚入伍时就将手里富余的另一双布鞋送人,没有白白浪费在江中。曾经,他什么时候为一双鞋纠结过?周翰苦笑。
......
“大少奶奶鞋子真漂亮!”服侍的丫鬟说。
“谢谢!”
周翰看一眼,不由得摸一把脸。男人们一向盯着澧兰看,今天要从头看到脚!“小妖精,我一时没看住,你就作妖!”他在妻子屁股上轻拍一下。
“怎么了?”
“为什么穿凉鞋?”
“今年流行啊!”
“穿给我看看,别穿袜子。”
“不穿袜子?怎么能不穿袜子?”固然几个月前顾维钧的夫人黄慧兰光腿穿旗袍,引得上海的名媛们纷纷效仿,澧兰仍旧认为在大庭广众之下不穿袜子有失文雅。
“听话!”
澧兰嘟嘟嘴,犹犹疑疑地穿上鞋子,“只能在家里啊,出门不能不穿袜子。好不好看?”
太他妈地好看了!澧兰的眼光真好!鞋子的前端只横着一条窄窄的拉带,黑色的细皮绳在纤美的脚踝上缠一道,随意打个结,衬得那一段玉腿愈发的骨肉匀停。雪一般的肌肤细腻润泽,指甲像光洁的小贝壳。他看着色心萌动,别人看了也会!“好看!换双鞋!出门不许穿凉鞋,在家里穿给我看,不用穿袜子!”
“哎,周翰,为什么?”
“你刚才说了‘只能在家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