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瑾瑜小时候经常被人嘲笑是没有爹妈的野孩子,有时候因为这个受了委屈,他也不爱出门,但小小的孩子总是憋两天就闲不住了。
他很难想象明皙微信头像里那个活泼明快的小丫头是怎么在屋里关了一年多的。
“她最后一次上街的经历……”明皙摇摇头,“不太好……”
他曾经和丁瑾瑜说起过,明寐小时候对着隔壁一个会吹口琴的叔叔都喜欢的不得了。
失明以前,明寐最喜欢的地方就是离家不远的乐器行;那时候明父还答应过,等她再长大一点,就选一样乐器送她去学,只是……
不幸和意外比长大要来得更早一些。
那是明皙初三复读那年,和爸爸一起带明寐去医院复检。
那时候的明寐才五岁,为了哄着她配合医生检查,明父答应回家的路上会再带她去乐器行。
于是在意外发生的一年多以后,明皙终于带着妹妹去了她以前最喜欢的乐器行。
“是三中校门出来那条街口的乐器行吗?”
丁瑾瑜吃惊于命运的某些奇妙的巧合。
当初他人生中第一把小提琴,陪伴了他整个童年,陪着他寄人篱下,也陪着他转学搬家,那把小提琴就是在那家店买的。
他还记得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男人,经常吹嘘自己年轻时组乐队的光辉过往,虽然可能半真半假,但老板一手电吉他弹得的确带劲。
不过他这次再回来看见乐器行虽然还在,店面还扩大了不少,但那个胖胖的老板却没有再看见了。
“是那儿。”明皙点点头,“不过后来老板换人了。”
“当时妹妹去的时候就已经换了。”
现在店里不止出售乐器,还请了老师上课,吉他、钢琴、古筝,比较常见的都有,唯独——
里面没有谁的眼睛是看不见的。
这让小小的明寐显得跟一切格格不入。
当时明父紧张地拽着女儿,深怕她影响了别人,更是怕她在复杂拥挤的乐器行里磕着碰着。
“眼睛看不见,并不是与这个世界隔绝——”明皙抬眼看着丁瑾瑜,眼底零星的光芒映着路灯,反射出湿润的光芒,“妹妹以前是个大大咧咧的性格,又皮又野,反而看不见以后,对情绪的捕捉好像比以前更敏感了。”
丁瑾瑜想起在明皙家吃饭那晚,明寐好像一只受惊的兔子窝在床角——
应该是真的。
“就算看不见……”明皙重新垂下眼睑,“她也能感觉到……或者说……能想象到……”
“周围人对她的好奇和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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