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珍讲了一下午的课,又带着季海洋练了半天朗诵,口干舌燥,一碗温水下去才有力气说话:“什么怪人?”
“有个男同志,个子矮矮的,看见我一个人在这儿,还问这是我家不是,我说不是,是我姐家,他就走了。”
珍珍可以肯定,这就是那天她遇见的怪人,“别怕,他应该不是啥坏人。”其实心里总觉着不对劲,要说走错吧,能连续错两次?而且,他的样子像是要来这家里找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的,很奇怪。
但为了打消蕙兰的害怕,她还是强装镇定道:“放心吧,你姐夫是公安,等他回来我跟他说一下,坏人不敢来的。”
蕙兰点点头,“这就好,我看那人的指甲缝是紫红色的,挺奇怪。”
“这倒是不奇怪,估摸着是在附近的纺织厂工作,常年接触染料导致的。”
蕙兰没再说什么,屁颠屁颠跟着珍珍上国营菜市场,割了一斤上好五花肉,打半斤酱油,买半斤冰糖,三个人只用做两个菜,倒不用买多少菜。
珍珍想起上辈子奶奶的另一道拿手好菜——红烧肉!
蕙兰不会,可她记得步骤啊,就这么一步步的,她教着,蕙兰把肉切丁,煸出油,再把冰糖炒出糖色,下肉,草果八角,酱油,焖上一个小时,再下几个大土豆,那个甜哟,软糯糯的,光闻着就咽口水。
季渊明刚把自行车停稳,小媳妇就像只小鸟儿似的“飞”出来,手里捧着一个黄色的搪瓷菜盆子,一缕缕热气带出浓浓的香味儿,他一从来不重口腹之欲的,训练有素的战士,都给馋得直咽口水。
“香吧?红,烧,肉。”她用指尖捻起烫呼呼一块,送到他嘴边,“尝尝?”
季渊明不由自主张嘴,本来只是想吃红烧肉,结果不小心把那玉白的指尖也给……哪怕只是一秒钟不到的时间,也美好得让他分不清,到底是什么更香。
温热感生出一股怪异的酥麻,仿佛身体变成了滋滋冒油的,通红的红烧肉,被人吃进嘴里,珍珍脑子里“轰”一声,小脸通红,“讨厌死了季渊明!”
她甩甩触电的手,捧着红烧肉蹦跶进堂屋,天哪天哪,她刚才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她觉着自己不对劲,非常不对劲。
桌上已经烧好了一盆绿油油的青菜汤,还煎了三个大鸭蛋,直接是黄白分明还流糖心的荷包蛋,光看着就咽口水的颜色配比。
蕙兰端着一盆米饭出来,见到穿制服的季渊明,吓得小鹌鹑一样溜进屋里,“姐,姐,这就是姐夫吗?”
“嗯呐!”
“姐夫可真高啊,还笑眯眯的,脾气可真好。”季渊明就是有这样的本事,让许多不熟悉他的人觉着他是个知识分子,是个老好人。
“高也没用,还不照样是个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