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吧,我姐家不会吃你的好朋友,只养它们下蛋。”
“真不吃它们?”那么肥那么圆滚滚的小身子,肉得多香啊。
“我发誓,除非它们作死。”抱着卫红卫花,林珍珍憋着笑说,至于它们的麻麻灰鸭子,好像爱上了孵化,不仅不下蛋,不关心一茬茬被送走的孩子,居然又开始孵下一窝了。
真·流水的小鸭子铁打的鸭麻麻。
自从胡来宝进砖厂当搬运工后,林家的日子起色很明显,厨房里放着两大缸苞谷碎,中间还藏着五斤白米,那可是净净的一粒杂粮和谷颗子都没有的白米,才拿出来就能闻见米香味那种。
赶美深深地吸了一口,“香吧小姨?这可是我妈跟人换的新米,给我哥养胃。”
林珍珍也馋,但她能控制住口水,“嗯嗯,快放回去,每天早晨给他熬一碗稀饭,要有猪肝啥的加进去还能补血。”
林超英的面色,不止肺虚,还贫血。
“嗯呐!我爸前天刚从黑市割了一两回来,我哥不愿吃独食,非得跟我们分着吃,你说他倔不倔哪?”
这就是林珍珍最喜欢超英的地方,他瘦弱,但他心善,他热爱劳动,跟她在支教班见过的想当网红的同龄人完全不一样。可惜就是性子太弱了,又不爱出门,在村里也没啥小伙伴,刚进门就看见他拿着本赶美的课本看,怪可怜的。
十二岁的男孩子,正是漫山遍野疯跑的年纪啊。
但现在好了,他脚边围着卫红卫花,嘎嘎嘎的叫着,熟悉他的气味后干脆翅膀一耷拉,坐他鞋子上睡觉了。小伙子就盯着软软的黄绒绒的两小只,不知不觉笑起来。
第一次被其他生物依赖的感觉,真好。
“傻笑啥,咋今儿回来了?”林丰收刚下工,杂乱的短发粘在额头,鼻尖上的汗水干了变成一层薄薄的盐粒子。
“我姐家在这儿,我想我姐了不行吗?”
林丰收哈哈大笑,“小嘴儿真甜,赶美给你小姨泡蜂蜜水来。”
“好嘞!”厨房里传来刮蜂蜜罐子的声音。
泡出来满满一大碗,珍珍喝一口,非得逼着姐姐和超英赶美都来一口,蜂蜜少了,其实不怎么甜,可大家心里都是甜的。
“去去去,不喝你们嘴巴子。”林丰收嫌弃的推开,顺便说起正事来,“渊明给你写信没?”
珍珍红着脸点点头。别说,季渊明这家伙还不赖,上个月来了两封信,一封是给家里人的,一封是她的。虽然说的话差不多,可给她的似乎要更琐碎,就连字也更周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