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多热情,现在多薄情,除了给他准备饭,一句话都不肯跟他多讲。
午饭是热在锅里的早饭,曾盛豪中午起床后去厨房刷碗时才看见,发消息跟霍晔说了句谢谢,没得到回应。
晚饭是对方从外面带回来的,只有一人份,他吃完准备收拾盒饭时,霍晔过来帮人收拾了桌子,然后又一次抱起他去里面洗澡。
他下午就好多了,以为霍晔要带他去尝试什么新玩法儿,或者让他趁病乖乖服侍他一回,谁知道什么都没发生,有点失落的人倒成他了。
家里安静的很,日子一天天过去,晚上霍晔依旧会躺在他身边,偶尔会搂着他,偶尔会吻一下他的额,但不会再碰他的唇。他也闻着他身上透肤的体香入睡,很安心,也很愧疚。
有些话,讲了是错,不讲也是错。
一周后,霍晔终于肯跟他讲话,早起睁眼第一句,就问他,你明天是不是该走了?
曾盛豪无奈地笑笑,“我能说话了?”
霍晔拒绝再回答他这种无聊的问题,自顾自起床洗漱做早饭。
那天他时间好像格外充裕,蛋饺肉饼小包子,油条也会炸,炒了几个菜,蒸的鸡蛋羹,熬得猪骨汤,各有各的鲜香美味,让曾盛豪差点以为这人进营里当兵时,当的是炊事班的兵。
霍晔之前从未在他面前展露过这项技能,可能是太忙,也可能是懒得。
想想大公子那么骄傲的一个人,毋宁死,不做饭。
他身上的伤早就好了,可霍晔当天吃饭还要喂他,接开水也是,事必躬亲,那人还请了两天的假,说已经帮他订好了去巴塞罗那的机票,第二天可以开车送他过去。
他知道他这一去,他们两个就彻底玩完了。那人的眼睛,没有任何的光彩,他看着很心疼,每次伸手想触摸他时,霍晔又会刻意避开,扭头就走,就像是在提前练习没有他的日子,自己该怎么活。
他之前不知道自己在他心中有这么重要,他相信霍晔也是,年少时疯狂热烈地追求他,只是因为一身有情结的迷彩服,后来的执着笑闹,也不过是彼此亦欢亦怒时的暧昧丛生,后来那人认定他,是因为本性专一,可选择的人就只剩下一个他。
他不戴他“只是喜欢”的戒指,因为那不象征爱情的永恒,他从不说喜欢他,细想来,他一开始是讨厌他的,只是在不觉间就爱上了,而“爱”对于那人的身份而言,只会是拖累的软肋。
霍晔曾经并不希望他们之间会出现“爱”这种麻烦的情绪联系,他也就不在他面前提及,他那颗浅薄无能的、率先沦陷的心。
今天终于懂得,他不是一个人在爱,只不过他们俩一个看得懂,一个看不透。
第二天早,霍晔早早叫他起床出发时,曾盛豪把人摁进了被窝,突然说了句“我不走了”。
“什么意思?”霍晔被他摁得有点懵,反应过来后,弹簧似的又跳起来瞧他,疑惑中带着试探的询问,“不走的意思是……”
“一个连让我回家探亲都不让回的破地方,”曾盛豪懒洋洋地挥挥手:“不去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