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瑾到处转了一圈,怎么也无法提起食欲,最后在学校小卖部买了面包和牛奶,坐在操场上应付了事。
重回青春,说出来好像挺幸运的,可水土不服也是真让人难受,吃惯了从菜肴摆盘到装潢照明无一不精致考究的高级餐厅,再让她回过头来挤在人堆里吃麻辣烫,她实在不能接受。
好在一零年满地黄金,拿到豪门家产前找个赚钱的路子不算难。
于瑾躺在草坪上,望着那万里无云,湛蓝纯净的天空,忍不住笑了笑。
行吧,承认,她确实有点得了便宜还卖乖,想想那些年她为了力争上游,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的拼命朝前跑,根本无暇顾及沿途风光,更不要提享受青春了,而如今一切重来,单论在高中,她也算久经沙场,游刃有余,完全可以一身轻松的去尝试尝试新鲜事物。
在那之前,要先处理掉讨厌的累赘。
周一下午是三节课,还有一节半小时的晚自习,正好卡在五点钟放学。
虽然再过两天就是中秋节了,但沿海城市的白昼依旧比夜晚长很多,于瑾走出校门时尚未黄昏,她看到了来接谭米雪放学的谭家夫妇,做丈夫的高大英俊,做妻子的小鸟依人,一家三口往豪车前那么一站,惹眼又体面,真是道羡煞旁人的风景线。
于瑾认了认脸,也没仔细端详,就转身朝着另一边走了,毕竟她那贫民窟里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所谓贫民窟,其实是紧挨着海边的一处老旧居民楼,白城三面环海,对白城人而言海边不是什么稀罕物,加上时常有台风来,让人住的心中不踏实,但凡手头上有点积蓄的白城人都不愿意在这边住,年月多了,这一带住的就只剩穷人,环境自然糟糕恶劣。
于瑾到门口,从书包里翻出钥匙,刚推进去,还不等拧,锈迹斑斑的防盗门忽然从里面打开,那是一个身宽体胖头发稀薄的中年妇女,脸上不少的皱纹和黄斑,称不上好看,但绝对不算丑,否则也生不出像谭米雪那样的小姑娘。
“妈。”于瑾很淡定的叫了她一声,又问,“你和我爸吃饭了吗?”
常绣芳脸色沉沉的盯着她,过了片刻才没好声没好气的道,“你给我进来!”
于瑾随手关上门,跟着她走进屋里,都没来得及看一眼自己那便宜养父,一只拖鞋就迎面飞了过来。
按照原身任打任骂的性格,这拖鞋于瑾是不该躲开的,可她条件反射,稍稍的侧了一下身,与拖鞋擦肩而过。
于鹏鲲砸了个空,更为怒火中烧,站起身来就骂,“死丫头!你还敢回来!我问你!柜子里的东西是不是你拿的!”
于瑾看向今早被自己凿成两半的抽屉,故作迷茫,“什么东西?”
“你少他妈给老子装糊涂!门窗都锁得好好的!不是你拿的难不成还闹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