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姨正淘米煮粥,闻言头也没抬,道:“笙笙啊?他一大早就出门了,说是要赶去学校有什么事情要处理,我也没仔细问。”
“他没说其他的?”
“没有啊,”丁姨摇摇头,“我怕他烧刚退不舒服,想让他多歇歇,但笙笙不愿意,自己打车走了,我也拦不住。”
傅元灼微微地凝眉,他想过阮笙发情期过后的反应,生气是免不了的,但他身体还虚弱着,肯定不会跑。
没想到阮笙早就离开了,连休息一会都不肯。
今天是阮笙的十八岁生日,傅元灼早早准备好了一切,如今却半点排不上用场。
他现在最紧要的,就是先把阮笙找回来。
傅元灼抬腿就要出门,却被丁姨拦住了。
“你看你现在这副样子,怎么好意思出门的?先收拾收拾,免得笙笙都不想搭理你。”丁姨朝他身上指了指,语气有些无奈。
傅元灼垂眸一看,身上衣服有些发皱,勉强看得过去,关键是脖子上几道鲜红的抓痕,十分惹人瞩目。
这是昨天晚上临时标记的时候,阮笙嫌他咬疼了,在他脖子上胡乱抓出来的,一晚上过去还消不掉。
身上还留着淡淡的玫瑰香味,是他的Omega留下的。
傅元灼难得地露出些同龄人才有的窘迫,抿了抿唇,回房间换了身衣服,遮住那些暧昧的痕迹。
他跑去学校找人,却被告知阮笙早就请假离开了。又去到学校旁边的二居室,不料发现房间里空空如也,阮笙把他所有的东西都搬走了。
傅元灼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才意识到,阮笙这是抛下他,自己走了?!
没有告诉他,没有给他留下任何消息,就这么离开了?!
傅元灼突然有些慌,他试图联系阮笙,却没有一句回复,哪怕找遍阮笙的朋友和同学,也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好像人就这么突然消失了一样。
怎么可能呢?阮笙怎么可能抛下他?就是因为他是个alpha吗?
傅元灼突然觉得天都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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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日内瓦有种天然的浪漫,这里被山峰环抱,日内瓦湖像是一块透明澄澈的宝石,大片大片的波浪荡漾起来,成群的飞鸟排队飞过湖面,背景是明朗辽远的蓝色天空。
阮笙穿着米色的风衣,双手插兜,漫步在宁静的林荫湖边,微风吹得发丝有些凌乱,他懒得伸手去理,小脸被吹得泛起薄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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