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这一口把自己的舌头都要鲜掉了,吃的特别香。
整块红烧肉入腹,阮笙立即抬头夸赞道:“丁姨做的菜真好吃,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红烧肉了。”
丁姨原本在餐桌上有些拘谨,一直沉默着不说话。但听到阮笙的赞美,沉静的脸上难免露出几分喜色来。
她在顾家帮佣二十多年,虽有一身好厨艺,但顾家人很少回来吃饭,她的手艺根本无处施展。
如今听到有人夸自己,总是有些高兴的。
可是对面偏偏有人要泼冷水,顾宇轻蔑道:“你真是没见识,这菜也能算好吃?上次我爸带我去酒店,点的菜比这好上一万倍。”
阮笙瞪他一眼:“有本事你别吃饭,让你爸天天带你去酒店吃饭,看他答不答应。”
顾宇听了这话脸色一白,立刻被堵得说不出话来。
他知道顾恒立有好几个私生子,自己虽然最受宠爱,那也只是因为他年纪最大。顾恒立也只有想起他的时候,才会带他出去玩,完全不像个正常的父亲。
阮笙“哼”了一声,继续享用自己的晚饭,吃得有滋有味。
丁姨站起来,从厨房端来一份薏米排骨汤,开花的薏米白生生的,点缀在排骨上,汤面漂浮着几粒青绿鲜亮的葱花,让人食欲大开。
“冬天吃薏米,能去湿气,对身体好。”丁姨给每人盛了一碗递到手边。
给傅元灼盛汤的时候,丁姨往他脸上看了一眼,手腕不经意地有点抖,汤都撒到了手背上。
阮笙连忙递上一张抽纸:“丁姨擦擦吧,别烫着了。”
丁姨连忙收回目光,接过阮笙手里的纸,默默坐回自己的位置。
傅元灼注意到她刚才神情的异常,眼眸微眯,划过几分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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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笙在顾家住了七八天,也没见到顾恒远和林镇的身影,除了偶尔露面的顾宇,其他时候倒是过得悠闲又自在。
这天是周六,他从苏忆寒家里回来,给苗苗讲了一上午的语文和数学。
刚进大门,就看见丁姨手里拿着抹布和扫帚,要往楼上走,看样子是要去打扫房间。
阮笙有点奇怪,顾家虽然帮佣不多,但每隔三天会有专人来清扫别墅,丁姨的工作是每天做饭洗衣,怎么现在要自己动手打扫了?
他跟上去,说道:“丁姨,你是要去几楼啊?我帮你一起打扫吧。”
“我去阁楼。”丁姨看了他一眼,“不用你帮忙,去休息吧。”
阮笙撸起袖子,笑道:“我闲着也是闲着,帮丁姨做些事,您就可以早点歇歇了。”
丁姨拗不过他,只好让阮笙跟着上了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