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所有赘述,大明朝的盐务,从开国到成化元年采取的是“开中法”。
按照开中法,贩卖食盐一共分为三步:报中,守支以及最后一步市易。
“报中”就是盐商根据朝廷榜文要求,将粮草运到边军驻防之地,以获得盐引凭证。
“守支”是第二步,盐商凭借盐引,去盐场支取对应的食盐。
之后,才是将食盐贩卖市场中去,也就是所谓的“市易”。
按照广西的地理位置,此地有两个海北盐场,分别位于雷州和廉州。
去年秋季,王员外和汪正早就将远超定额的粮草、布匹分别运到了州府府库和边军府库。盐引的话,一直拖到今年年初才发下来。
算起来从粮草备齐到如今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海北的两个盐场都没有将对应分量的私盐发出,导致他们迟迟无法外出交易。
“汪大当家这话什么意思?是觉得老夫故意压着不放盐给你们么?你们不过才等了一年而已。北边那几个盐场,等守支等上三年五载,乃至十年八年也很寻常啊。”
“是啊,毕竟朝廷可以滥发盐引,但是灶户们一年也只能生产那么点盐,大家都要排着队呢,不止你们而已。”
县太爷夹了口菜,顺着说道。
听到这两位“父母官”居然如此大言不惭,万达都惊呆了。
“开中法”的意义不就在于利用商人的积极性,调动各地的经济发展么。
结果各地州府拿了别人的粮草,不给别人食盐,商人们被困在边境无法回到内陆继续交易商品。
长此以往,商人的积极性被打击,违背了开中法只是结果之一。
更加严重的是,官方的食盐买卖因此被拖延,各地通过正常渠道买不到食盐,或者食盐价格因此上升,很快就有私盐来弥补这个空缺。
果然,卢老爷之后的话语,就印证了他的想法。
“反正汪大当家该收的‘余盐’都收了。不耽误你们做买卖。”
所谓“余盐”,其实就是私盐。
在各地海边煮海作盐,包括内陆自贡井盐的民户们,被称为“灶户”。
灶户们也是世代承袭的,他们历来不种地,只负责生产食盐。将生产出的食盐按照定额上缴给官府,这一部分就是日后的所谓“官盐”。
那么上缴后多余的食盐,就是所谓的“余盐”了。
多余的盐去了哪里?
自己吃是肯定吃不光了,自然通过某种渠道进入了市场,成为了历朝历代严令禁止,却屡禁不止的“私盐”。
王员外和汪正,一个有专营课盐的“盐引”,一个负责收买灶户手中的“余盐”。
到时候,两边一起运作,官盐掺着私盐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