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既然温姑娘喜爱, 便都叫温大人搬过去了。”
好, 破案了。
他还真是以为她喜欢, 才送那么多酒过去。
早该想到的,他在这些方面总是过于直白,又在其他地方扭捏起来。
譬如坦白这件事。
温浓一直在等他开口, 说他就是允之。
可直到从酒楼上下来,太子也不曾主动提及此事。
温浓就纳闷了,走在灯市上还出神想着他为什么不说,分明是这样好的时机。
因此在别人眼中,哪怕身边走着位优雅矜贵至极的公子,温浓也能一派淡定,甚至盯着灯笼走神,真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太子也顺着温浓的目光瞧过去,那是一盏胡萝卜形状的花灯,灯笼纸上了鲜艳的橘红颜色,倒是可爱。
“想要这个?”太子问道,心里则想,温浓不是最不爱吃胡萝卜的么,总说胡萝卜有一股让人难以忽视的怪气味。
温浓回神,碰上太子询问的目光,也不好意思说自己想得入神了,便顺势点头。
于是太子上前向店家买这个胡萝卜灯笼。
“公子,这不卖的。”店家答道,“您得在我这儿抽张纸条,完成了上头写的事,这灯笼才能给您。”
奇妙的是,他一说完,周围便有人驻足而笑,且还是那种看好戏的窃笑,像是有人被坑过而后盼着其他人也被坑一回的神情。
太子显然也感到了不对劲,和温浓对视一眼,而后小声和店家商量,“店家尽管说个价,我多出银子就是。”
店家还是摇头,“公子,您瞧着便是不差钱的主,可您也得守规矩啊。”
温浓听得扑哧一笑,没想到太子殿下在他自己举办的灯市里头还被人劝着要守规矩,想要个灯笼都不成。以往哪个朝代的太子殿下像他这样?简直一点身为太子的特权都没有。
要换做别的姑娘,大概也就善解人意地说不要了,但温浓天生促狭,再加上太子总也不坦白,于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合掌作央求状,“公子,我好喜欢这个,它可爱。”
暖黄灯光下,雪白狐裘的美貌姑娘娇声央求,任谁也受不住,更何况这还是他喜爱的姑娘。
太子心口一热,手已经伸出去了,沉着淡定地抽了张纸条出来,只见上头写着,“择一姑娘弹唱求爱之曲。”
“……”太子指尖微蜷,甚至想要将纸条原处塞回,不料店家机灵,一把将纸条扯过去,而后大声朗读了出来。
听罢温浓垂下头偷笑,半张小脸都往狐裘里埋。
而周遭驻足之人愈发多了,都跟着起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