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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沈淮把所有岗位摆在陈媛面前,让她想选哪个就选哪个,自己肯定用尽关系也能满足她,实现当初对她的约定。

陈媛也按照沈淮说的几个工作盘算了一下,然后发现安排工作这件事情你,是原主和沈淮的约定。

原主嫌弃沈淮不能马上赴约,以为他要毁约,所以才产生了激烈的矛盾。

但是沈淮当时的确是迫不得已要去出任务,如果原主要是不那么急功近利,以及因为这个就要把恨意虐待在孩子身上,将事情弄成不可挽回的地步,在书中的结局也不至于这么惨。

现在换成了自己,她根本不需要这份工作,但是陈媛心里又不能直接说,不用给我安排,那简直可能太明显了,原主苦苦想达成的事情,要是被自己拒绝,很容易会让沈淮起疑心,他现在没觉得有问题,是因为根本不了解自己。

结婚之前和原主相亲见了一次,订婚见了一次,结婚见了一次,总共也没说上多少话,脾气秉性也只是知道大概,对不了解的事情,对方就可以进行脑补,但是这工作这事恐怕不能糊弄。

陈媛想了想就说:“我选这军区医院的吧,要明年才招人吧。”

她选择这个岗位的目的,是因为进军区医院当护士这个难度系数最高,需要考试,而且也是百里挑一的岗位,那么多人里面能选上的机会是最小的,到时候她只要假装考不上不就行了,而且这个时间距离比较久,还有半年多那,找工作这事能拖就拖,她缺的不是工作,而是能源,真的不想上班,不缺钱,没劲。

沈淮看了看陈媛选的这个岗位,心里暗想,就算难度系数较高对自己来说完全也不是难事,他有认识的同学完全可以托托关系,拿到考试资料,考进去却对没有问题。

两个人各怀心事都暗自盘算着自己的小九九,陈媛想的是无论如何都要拖延下去,说不定这事自然就泡汤了,沈淮则是脑海里想的是,一定帮陈媛达成她有正式工作的心愿。

时间飞快到了下个月,沈家有亲戚要结婚,沈长安的弟弟沈长芦儿子沈春福要结婚了,新娘是街坊孙寡妇家的女儿周青梅。

说起这周青梅一家在这片也生活了二十几年,和沈淮他们都是一辈的,小时候也是大院里面玩伴,只不过她天生长得有点特殊,右脸上有很大一块红色胎记,从眉头一直到脸蛋,面积大颜色很深。

因为这块胎记导致周青梅的容貌大打折扣,本来清秀的五官看着也有渗人,不少人都嘲讽她是丑八怪,说她没人要肯定嫁不出去,而且因为从小被孤立,导致她和沈家的老三玩的好,老三因为后天残疾烧成了脑瘫儿,头歪眼斜有严重口吃,外表和正常人不同,导致从小冷嘲热讽也没少受,为人也比较自卑。

两个同样自卑的孩子,也是在一起互相帮扶,他们关系越走越近,有一次周青梅被别人骂永远嫁不出去的时候,十几岁的沈明远就结结巴巴的承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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