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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剁掉这个女人的手,把她塞进这团火堆,烧成灰烬!

任何碰了秦思筝的人,都得死。

万莱也穿着当地的服装,拿着手卡大声说:“欢迎各位爸爸妈妈和宝贝们来我到我们野狐村的圣祭,让我们一起起舞踏歌,祈求风调雨顺!”

柳绵绵带着绒绒一起和坷族人跳舞,叫秦思筝一起玩,他担心自己又跳成泰拳就说:“算了”,被柳绵绵硬是拉过去一起跳。

火光映衬少年昳丽脸庞,酒窝笑意甜软,牵着小朋友踏歌起舞。

陆羡青站在远处看着他,黑沉的眸光中含着一丝未知的向往,在他的眼睛里,世界好像都是黑白的,每个人都长一个样,但秦思筝不一样。

秦思筝是彩色的。

他会笑、会害羞还会羞恼打人,打得那么疼,他眉骨都要断了,一点都不留情,也不怕自己给他穿小鞋。

他又很可爱,骗他的时候也分不出,没发现被欺负的时候也乖乖让自己为所欲为,有时候他察觉被欺负了,自己只要演演戏,他又会心软屈服。

那么好骗。

他真想把这个小孩骗回家,关起来,锁住,一层层撕开吃下去,那时候他会不会害怕地哀求自己,让自己放他走呢?

求也不要放,他会和他一起死,杀掉他之后自己也会自杀,永远陪着他。

陆羡青低头看了眼自己的手,腕上伤口已经愈合,却隐隐发痒,引诱着他再次划上一刀,这次将血肉剥离,真正踏入美妙至极的死亡。

可他离自己好远,陆羡青伸了下手,像是碰到了一层透明的壁垒。

外面是阳光炽烈的秦思筝,里面是阴暗冰冷的深渊,而他在深渊中载浮载沉,怎么都碰不到外面的阳光。

不知道他在看到那些私信的时候会不会愤怒地想要像打那匹马一样对他挥拳头,会吧,一定会的。

如果他站在面前告诉秦思筝,那些私信全是我发的,他一定会毫不留情地将自己打死。

陆羡青呼吸沉重,想象那双漂亮的拳头打在他的皮肉上,击碎他的骨骼血肉,那该是多美妙的碰撞。

热血奔流难以自抑,他几乎立刻就想死在那双拳下,成全他最渴望的死亡,终结他肮脏阴暗的生命。

秦思筝带来了一个小篮子,是小番茄喜欢的,走哪儿都要带着。

此刻正放在一边,所有机位都拍不到的死角之处,陆羡青走到那里,蹲下身,将一个信封,放在了里面。

少年晚上回去就可以看到,他的渴望。

如果他能出现在少年的梦魇里该有多好。

纠缠到他窒息,与他一起沉沦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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