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斯没有马上点头,戚风又拿起另一个皮夹:“这个呢?自带指纹锁。”
“还不错,只不过不是特别实用。”
一旁看着戚风献殷勤的阿贤看不下去了,直接上去拿过他手中的东西低声道:“你就这样打一辈子光棍得了。”
戚风给了他一个眼神,仿佛是在说‘你过来捣什么乱?’
勒斯却已经走到另外一排夹子后面去了。
阿贤从夹子上面拿下了一块手表,做工精细,简约大气,会根据人的体温变换色泽,不会十分明显夸张,却又显得别致,容易让人产生上一课还带着这块手表,下一刻就换了一块似的。
“喏。”他将装手表的盒子塞到戚风手上,随后朝勒斯的方向抬了抬头。
戚风笑了笑:“谢啦!”
阿贤抬了抬眼皮:“七十八万六。”
“回头打你卡上。”戚风一脸的只要勒斯喜欢,那都不是事儿,然后就朝着勒斯走了过去:“勒斯,你看看这个怎么样?”
勒斯看向他手中的那块儿表,随后又听见戚风说:“这个会根据体温的不同,色泽也会不同,简单大方,也很实用。”
“好像不错。”勒斯将手表拿起来看了看,却是发现手表根据他手心的温度变化着。
戚风正高兴,结果勒斯又把手表放下了:“我再看看。”
戚风不禁有些发愁,这块表怎么看,也是最适合用来送朋友的了,无论是场合还是实用性都很高,而且戴起来也十分符合他们这样的商业人士。
但是勒斯既然不喜欢,那他就只有在挑挑别的了。
正当戚风看着周围的东西时,勒斯忽然拿起了两条项链,金属材质的链子,吊着颗类似于水晶材质的坠儿,菱形颗粒状,小拇指指节那么大。
他刚拿起来看了一眼,就听见阿贤双手环抱于胸,靠在一旁道:“DNA,这对项链的名字,它可以完美的保存血液。比如……植入两个人的血,然后赠与对方。”
勒斯不禁挑了挑眉,微微勾起了唇角,阿贤的目光里多了几分审视,随后就如他所料的听见勒斯道:“那就这个,麻烦帮我包起来。”
阿贤走过来接过他手中的项链,然后拍了拍戚风的肩,戚风有些不明所以。
几人回到了外面的店里,阿贤弄着包装淡淡的说了一句:“四百三十二万一。”
戚风笑嘻嘻的想要讨价还价,凑上去说了一句:“给个友情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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