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用自己的方式,用温柔而缄默的力量轻轻地抚平了他的尖刺。日复一日,润物细无声地、一点一滴地改变着他,让世间少了一个受人憎恶的恶鬼,多出了一个平凡的少年。
虽说贺熠总是“小禾姐姐”不离嘴,但是两人并不是姐弟的相处模式,而是一边相依,一边较劲,在同一屋檐下维持着微妙的平衡,竟然也透露出了几分温馨感。
转眼,三个月过去了。炎炎的夏日落下了帷幕。一夜秋风起,空气中的燥热消散一空,取而代之的是飒爽的秋意。
贺熠从不喜欢和天岂山的村民打交道。山里的乐子更多,等熟悉了环境后,他就闲不住了,每隔几天就溜出去玩一次。某天,他拎了一只兔子回来,正儿八经地烧了一次饭,将简禾推到了座位上,让她享用。
米饭煮得半生不熟,红烧兔肉则口感绝佳。原本,简禾压根儿就没把他“烧饭”的承诺当真,看到色香味俱全的一只兔腿端到眼前时,她不能更惊讶了。
贺熠将她的反应看在眼里,眼中精光微露,手肘支在桌面上,上半身压前,笑得又甜又得意:“怎么样,小禾姐姐,我没骗你吧?”
简禾赞道:“没骗,真的很好吃。”
说罢,又有点好笑——贺熠他这么小就开始在市井混迹,说不定,他就是那种“什么技能都会一点,还意外地很会照顾人”的类型。
两人大快朵颐,一碟兔肉很快被瓜分得干干净净。简禾用手帕擦了擦泛着油光的嘴唇,好奇道:“对了,这兔子是哪来的?”
“它嘛,是我早上在山涧溜达时抓到的。河里面还有很多大白鱼呢。”
天岂山的鸟禽小兽都爱避着人,往往只在偏僻且陡峭的地方出没。简禾讶然:“我听说它们都藏在很深的地方,挺难找的。”
贺熠满不在乎地道:“可能吧。反正难不倒我。”
简禾笑了笑:“那就好。”
好的不灵坏的灵,今天才说完,第二天就出事了。估计是脆皮兔肉吃得太欢,翌日,简禾的喉咙就隐隐干痛,立刻警惕了起来——她有个定律,轻易不生病,一旦病了,就好得比寻常人慢,还是未雨绸缪、赶紧去抓两剂药吃吧。
贺熠一大早就不见人了,简禾没有多加注意。直到天快黑了,从山下药铺回来时,屋里还是黑漆漆的,一个人也没有。简禾纳闷地放下了药包,出门去找,兜兜转转,才在山涧的一个泥坑里,见到了满身泥的贺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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