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慢慢沁入骨子的随性,也正是林可叁带她玩乐队后间接给她的。
“不过,”她的脑海里闪过下午,她听完他的话,仅仅只是沉默了两秒——也许还没有,身后的男人就有些急躁,让她“说话”。
那时,林瑾欢被他伸手环住肩,靠在他怀里,感受他明显不稳的气息,对他不复存在的冷静充满想法。
“我觉得,我们分不了。”
林瑾欢说。
“好啊。”
她是这么回答林可叁的,冷静的人变成了她。
随后,就感觉握着她肩膀上的手微微用力,顷刻天旋地转,面前那人温柔的掌覆在她后脑,微微一压,那张好看的脸陡然靠近。
林瑾欢没说过,但林可叁就是知道她喜欢拉近距离的事儿,牵手,拥抱,接吻。
他们之前谈恋爱,没少亲。
所有情绪想法都能成为双唇一触即离的理由;无人的角落是唇齿相触的环境。
甚至能说,林可叁,对她就是,乌托邦的代名词。
但很少有如下午那般充满情绪的,厮磨,不容拒绝地撬开牙关,舌尖挤进——
白音笑道:“这么自信?”
滑腻纠缠的感觉似乎还停留在脑海中。
林瑾欢指尖沾上冰可乐带出来的冷气,轻轻一笑:
“对,就这么自信。”
乌托邦意为人类思想意识中最美好的社会,同时也代指不存在的世界。
所以,把乌托邦与林可叁链接在一起其实并不契合。
准确来说,是今天之前。
因为。
她的乌托邦,看得见,摸得着。
……
…………
林瑾欢没再打算多留,提前收拾好行李,跟林可叁一起回南汕——带上了余茹给准备的各种特产,还有她叔叔送过来的、还没来得及寄给她的巧克力。
临走时,一家人出去吃了个饭。
是林辞提的,他手指勾着车钥匙转了几圈,揽住路过他的余茹的肩膀道:“今晚别做饭了,我们出去吃。”
余茹一开始还不答应,说已经买好了鱼和虾,最后还是抹了林瑾欢送她的口红,提了个小包被拉进车里。
吃饭时,三人谁都没有提及之前的事,东扯西扯些有的没的,气氛好到林瑾欢生出几分不舍。
林辞给妻女两都剥了虾,红彤彤的一只,蘸上特制的酱汁,味道鲜美。
“好吃!”林瑾欢双眸微亮,惹得林辞也笑。
难得的,对于林瑾欢贪吃偷偷倒了一小杯啤酒一事,余茹装作看不见。
美好得要命。
林瑾欢勾着唇,只觉得自己生了几分醉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