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宅屋的备用站为 精品御宅屋

第134页(1 / 2)

他指了指一个捕快怀里抱着的孩子,看着才三四岁,满脸的懵懂,“如这般年纪,还不懂事,便不具备成为帮凶的能力,虽同样是待罪之身,但基本是走个过场,日后若无人愿意收养,便会送去朝廷开办的慈幼院,由朝廷拨款扶养。”

这人又问:“这些村民会被如何处置?”

捕快头子回答:“根据律法,拐卖妇女儿童乃是大罪,一经发现就是死罪。此村村民不但参与拐卖妇女,还大量溺杀女婴,残忍杀害良家妇女,属于重罪,绝无活命的可能性。严重者,甚至会殃及后代,十岁与十岁以下的孩童可以豁免死罪,但也有其他相应的惩罚,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连坐之法就是告诫众人,行事前务必三思,切不可图一时之快,要为血脉至亲想一想。有的事可以一人做事一人当,有的事情不可以,一旦犯了,就会牵连家人。”

各家弟子与凡俗隔离已久,这个时代也没有普法教育,听闻捕快的回答纷纷生出兴趣,也不管被绑起来的村民了,围在捕快头子身边好奇的询问。

“凡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的处罚竟然是如此严厉吗?判处死罪就是这些村民都会被拉去砍头?”

“我看过话本子,就是秋后处斩?”

“如果小孩的亲娘还活着,也要送人收养吗?拐卖伤害她的人已经被处死,孩子好歹也是亲生骨肉,带着孩子安安稳稳过日子应该可以的吧?”

“拐卖绑架到村子的姑娘死了不少,可据我所见,有些人家里是有女主人的,应该并非每个都是如此残暴,丈夫被处死了,孩子也被送走,会不会太残忍了些?”

“母子分离,确实可怜。”

话题突然转到孩子跟母亲上,好几个纷纷发出感想,认为强行让母子分离实在可怜,未免过于不近人情。

有共鸣的,自然也有反对的。

男修没有切身之痛,虽同情怜悯无辜女子惨遭的厄运,但对于那些被迫生下孩子的可怜女子却有种莫名的要求,下意识以为母亲就是会爱自己的孩子,不管这个孩子是怎么来得,就应该具备母性,若身为母亲不爱孩子,抛弃孩子,便是骨子里冷血。以此为前提,有人对官府处置年幼孩子的做法产生了些许微词。

女修对那些无辜女子更有同情心,也更能共情,修仙界的风气实力为尊,实力强大的女修比比皆是,自然不会有那种以男人为尊的思想。

当即就有人出言反驳抨击,“简直一派胡言!被拐卖绑架已经够可怜的了,好不容易获救,居然还要带着被强迫生下来的孩子!孩子是可怜,那莫名遭受厄运的女子就不可怜了?官府出面安排送人收养,或是送入慈幼院,简直是再好不过的安排!”

“可好歹是身上掉下来的肉,怎能如此无情?”

“区区奸生子,不过是寄生于无辜女子体内,吸血吃肉,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怪物罢了!道友如此有善心,想来若是被邪祟寄生产下鬼胎,也能待那鬼胎如亲子,呵护疼爱!它身上可留着你的血啊!还没有其他人的血脉,完完全全只有你一个人的骨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