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静姝用帕子捂了捂嘴。
方梁之立马受宠若惊道:“那正好,今儿个高兴,可以当做下酒菜吃。”
说罢,方梁之忙让孟氏去取酒。
方修远却面不改色的阻拦道:“酒不宜多喝。”说罢,他缓缓起身,主动给方梁之夹了一块酱肘子,淡淡道:“方才走在街上,看到阿婆马上要收摊,只剩下这几块,便随手包了回来,正好,一人一块。”
说完,方修远给方梁之夹了一块后,又给孟氏夹了一块。
方静姝自己主动给自己夹了一块。
剩余碟子里却只剩下一块,方修远抬眼看了卫臻一眼,面不改色的将最后一块夹着搁入了卫臻碗里。
说好一人一块?
分明少了一块。
原来他说的每人一块,是不包括他自己的。
以方梁之为首的众人看着碗里的这块大肘子,纷纷有些犯难。
方梁之是文人,不喜肘子蹄子之类的,除了骨多之外,更多是吃这些吃食的动作未免有些粗鄙,未免有伤风骨颜面,尤其,今儿个桌上还有位小客人。
肘子有大半个巴掌那么大,是直接用手拿着吃,还是用筷子戳着吃?
正为难之际,只见卫臻放下筷子,擦了擦手,直接用两只手轻轻捏着肘子的两角,低着头,小口小口啃咬了起来,酱肘子完全炖烂了,轻轻咬上一口,入口即化,着实美味。
卫臻的动作可能并不文雅,可小姑娘如此,却有种娇憨之气,尤其,在方家这般无拘无束的地方。
今日,方梁之兴致极好,很快,便也效仿着,直接用手捏着,啃完了整只肘子,虽动作仍旧有些生疏尴尬,可味道却难得鲜美,关键是,见一桌子都在啃肘子,这画面难得温馨有趣,高兴之余,方梁之难得叫人温了一壶烧酒。
一只肘子入肚,卫臻俨然快要撑破了小肚皮,只感觉餍足又满足。
她隐隐觉得方修远这肘子并不是随手买的,方家人明显都不吃这口的,莫不是特意给她买的,可是,他是如何晓得自己爱吃这个的?
这样想着,卫臻不由抬着目光朝着方修远的方向看了一眼。
眼下,方修远正在陪方梁之吃酒来着。
他不胜酒力,才吃了几杯,耳尖便有些微红了,不过,脸上瞧不出任何情绪,依旧挺直了腰杆,连吃饭喝酒都正襟危坐得可以。
卫臻心里微微吐槽着,不想,放下酒杯的方修远仿佛察觉到了卫臻的打量,冷不丁调转了目光,直直朝着卫臻方向看了来。
两人的目光不由对视在了一起。
不知道是不是对方吃多了酒还是如何,那浑人在饭桌上竟一直看着她,看了好一阵。
若是在往日,卫臻一准要与他分出个胜负,看谁比得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