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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荷芝闭了闭眼睛,眼前仿佛又浮现出那张年轻干净的面庞。午后的阳光从练习室的窗口洒落进来,孟芸芙的笑容在浮动的金色光线里是那么柔和生动,最好看的温柔女孩儿样。

还有,最耀眼的、全力以赴的生存方式。

自己从来都是个没什么远大理想的人,但是,看着孟芸芙一点一点离梦想更近,一步一步走向更宽广的舞台,仿佛自己也终于有了渴望实现的事情。

希望她的美好能被更多人看见。

希望她的歌声能被更多人听见。

满溢的幸福驱走了长夜,忧伤与烦恼全无踪影——

由衷地希望她能拥有玫瑰色人生。

“后面的事你应该也知道,她成为那一年的总冠军,一时间家喻户晓。许多经纪公司向她抛出橄榄枝,她终于如愿成为真正的歌手。她是生来就适合舞台的人,哪怕新人时期登台,台风略显稚嫩,照样有种无可抵挡的吸引力。”

“每次她上台演唱,我都一定会在台下倾听,不是作为粉丝,而是她最坚定的支持者。她曾对我说过,其实她很容易紧张,生怕自己唱得不好辜负歌迷的期待。但是,一想到我也在台下,她就顿时不紧张了。虽然从台上望下去,下面是黑压压的一片,她并看不见我,但是心里想到我正看着她,就感觉自己有了最坚定不移的依靠。”

方荷芝撑着下巴,视线落在桌上的蜂蜜罐上。蜂蜜罐也是潘崽的造型,圆圆滚滚,憨态可掬,里面盛满了盈盈的金黄的蜜。

所谓幸福,也和糖罐里的蜜糖一样,一勺勺地蘸取,总感觉吃也吃不完。等到某一时刻,勺子突然“叮”地触了底,才惊觉甜蜜早已所剩无几。

一天晚上,她一如既往地捧着束孟芸芙最喜欢的铃兰花,在表演结束后去后台祝贺她,谁知竟意外看到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男人。男人长得很英俊,笑起来眉目温慈,令人着迷。

男人的手上,也捧着一束开得正好的洁白铃兰。

“从那以后,林远枫每天都来,就跟甩不掉的牛皮糖一样。”方荷芝牙关紧咬,衔着恨。“林远枫如果真是个浪荡下作的烂污男人也就算了,我不择手段也要让他彻底在她面前消失,可他偏就不是。”

“我调查过他,不止出身好,底细也很清白,感情经历基本是张白纸。平时连交际应酬都很少,闲暇时间会选择旅游和运动,还很喜欢音乐和文学。总之,我不得不承认,她会愿意和他交往,并不是毫无理由。”

“但我,就是讨厌他。”

讨厌,讨厌,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