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但又渴望着终有一天能够离开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期待着成年后能够靠自己的力量,真正养活自己这条贱命。
她与野狗抢过食物,被咬得遍体鳞伤也要把地上掉落的火腿肠给捡起来,狼吞虎咽地塞进自己嘴里,生怕少了这顿便会没有下顿。
被打趴在地上的野狗叫声呜咽,凶恶瞪圆的眼珠始终死死地盯着她。
女孩想,它在雨中嘶吼打滚的样子可怜又无助,简直与从前的自己活得一模一样。
她把野狗带回自己搭的简陋棚子里。
从那一天起,女孩带回家的发霉面包从一片变成了两片。
破破烂烂的御寒外衣盖在身上,夜晚睡在地板上的小兽多了一只。
再与大孩子抢食打架时,女孩的身旁多了只灰不溜秋的脏狗。
她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灰灰”。
女孩成年了,女孩离开了贫民窟。
女孩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女孩有了平生第一个喜欢的人。
女孩不再过着食不果腹的日子,她养的狗住进了有地暖的房子。
一切都步入了正轨。
直到那个普通的清晨,她从噩梦中一下惊醒过来之后。
旁边的灰灰不动了。
它死了。
女孩走进了纹身师的店,说她想纹一只狗。
一只叫灰灰的狗。
纹身很痛,但她在整个过程中一声也没吭。
正如狗死的那天,女孩也没有流泪。
纹身师“哦”了一声,听她讲完了整个故事。
他手上的动作不停,有条不紊地完成了每一道工序。
于是女孩的身后多了满背的纹身。
上面纹了她,以及一条龇牙咧嘴的凶恶小狗。
女孩又一次回到了贫民窟,她在那里眺望远方,不知心里在想着什么。
……
“怎么样,还感兴趣吗?”简时见她翻完了台本,饶有兴趣地问道。
“感兴趣。”少女诚实地点了点头,“不过……”
“这样复杂的一个故事,我要在五天之内拍完吗?”池初初顿了顿,感到有些匪夷所思。
这个角色确实很有挑战性,对她来说无疑是个磨练演技的机会。但简时让自己在五天之内拍完,这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事。
在陈子昂剧组拍戏那会儿,池初初即便效率再高,也从没有赶过这样魔鬼一般的进度。
难怪简时被称为导演中的天才疯子,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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